问1:现在个体工商户开店,还需要办理审批手续吗? 除市防办公布的负面清单行业之外的个体工商户,无需审批即可依法依规恢复经营活动,但要求个体工商户履行主体责任,按照沿街店铺的复工备案要求,到所在村社区办理备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问2:请问疫情期间个体户登记注册有哪些便利吗? 为复工复产个体工商户提供“网上办、掌上办、寄递办、预约办”等登记注册服务,材料齐全合法的,当日办结,免费寄递。对于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营业期限到期的,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 问3:我是一家个体工商户,但我没有口罩等防疫措施,请问哪里可以订购吗? 我市目前正积极为个体工商户组织提供平价的防疫物资采购申购渠道。目前,可通过以下两种渠道订购:1、如果需求量不多,建议通过药店订购,浙江弘瑞医药有限公司林锋13566596435,宁波英特药业有限公司周月雅1826858953,应晓燕63802771/18658253271;2、如果需求量较大,采购确有困难的,可通过市经信局订购太平鸟转产口罩,张玲玲63813127/13566071570。 问4:请问近期个体工商户有什么税收优惠吗?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征收率从3%降至1%;对受疫情影响,增值税起征点以上的双定户,适当下调定额。 问5:请问个体户用电、用气、用水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降低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的个体工商户电费,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自2020年2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个体工商户到户气价、水价统一下调10%。 2020年上半年,对受疫情影响无力足额缴纳电、气、水费用的个体工商户,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 问6:请问个体户参加社保有什么政策优惠吗? 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自2020年2月至6月(所属期,下同)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减半征收2月至6月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 问7:我租用国有企业的房子开了一家服装店,请问可以享受什么优惠吗?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包括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专业市场、工业厂房、创业基地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免收2020年2、3月两个月租金。 问8:个体工商户使用的常规类计量器具要进行检测和校准,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 疫情期间,政府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法人性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认证认可机构,减免个体工商户的相关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服务费用。 自疫情结束之后至2021年2月9日,餐饮住宿业个体工商户的检验检测经营服务项目,实行减半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