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三复”问题集合,快来看看吧!

发布日期:2020-03-02 15:21 信息来源:慈溪发布

一、我市中小学生什么时候才能返校学习?是否已经有计划安排?

根据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按省统一部署,结合我省我市疫情防控实际,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继续推迟学生返校。各地各学校要按教育部、省教育厅、宁波市教育局及慈溪市教育局的有关要求,规范开展线上教育教学活动。严禁培训机构在学生返校前开展线下培训活动。具体返校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提前一周向社会公布。

二、受疫情影响,公司资金压力陡增,想延缓缴纳员工住房公积金,不知是否可行?

目前,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出台支持宁波企业度过疫情难关的政策。政策中明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在2020年6月30日前,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提供相关决议,可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缓缴期满后次月,需对缓缴的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

三、我是一位个体经营户,经营用房是租的国有企业的房子,请问能否减免租金?

根据我市有关文件精神,疫情期间免收承租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包括个体租户)2月1日至3月31日的房租。

四、听说接种门诊已经开放,请问我可以直接带小孩去接种吗?

近期,接种门诊将实行错时限流接种,避免人员聚集。接种门诊工作人员以原预约接种日期结合疫苗接种优先等级确定受种的先后顺序,主动电话或短信通知受种者,不接受受种者自行上门和预约。如您预留的联系电话有变,请您主动致电接种门诊,及时更改联系方式,避免接种门诊无法联系到您。

五、我公司想暂时延缓缴纳员工社会保险费,请问具体政策是怎么样的?

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缓缴社会保险费,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缓缴期间保留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参保人员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六、新冠肺炎疫情是否构成不可抗力?

新冠肺炎疫情被认定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了相应疫情防控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及时行使权利的,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宜认定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

七、我是横河一家企业的员工,我还在贵州老家,准备自行返慈,请问有什么补助政策吗?外来员工自行返慈,乘坐二等座以下火车、长途汽车、客轮等交通工具的,按票价的75%(在宁波补助50%的基础上,市财政再补助25%)予以补助。通过我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网站线上招聘后首次来慈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级以上技能人才,按浙江省内慈溪市外200元/人、华东地区500元/人、其他地区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交通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