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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惠企政策尽快落地见效的通知
慈政办明电〔2020〕16号
发布日期:2020-03-03 10:32信息来源:慈溪市人民政府网站字号:[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宁波市委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将疫情防控期间宁波市相继出台的《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20〕4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帮扶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八条意见》(甬政发〔2020〕2号)及我市出台的《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八条意见》(慈政发〔2020〕4号)《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的意见》(慈防发〔2020〕9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抓好“三农”领域疫情防控、农产品生产保供和春耕备耕工作的通知》(慈党办传〔2020〕13号)《关于印发慈溪市复工企业员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慈防办〔2020〕56号)等政策尽快落实到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惠企政策落实工作,加快各类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有效解决企业及个人的“急难愁盼”问题。要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减少企业申报材料,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理手续,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个人尽快享受到各项惠企惠民政策,形成政策叠加效应、累加红利,确保“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
  二、市级各部门要加强对镇(街道)政策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精准指导,做好相关工作的对接。各部门已经出台的帮扶政策,要立即制定可执行可操作的办理流程、细则。今后,各部门出台的各类帮扶政策,都要同步制定实施细则及办理指南,将各项惠企惠民政策尽快落实到位。
  三、各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要做好政策落地的具体承接工作,尽快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细化工作方案。凡属于镇(街道)受理的申报事项,均由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受理。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要明确专人专窗,一站办理,及时对外公布联系咨询电话。对涉及个人申报补贴事项实行“先拨付后审核”工作机制,加快政策兑现速度。
  四、疫情防控期间各类惠企政策由市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对外发布。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并做好相关政策的具体解读工作,使各类政策易于知晓,便捷群众申报办理,进一步增强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附件:1.慈溪市应对疫情帮扶企业政策申报办理指南
     2.慈溪市应对疫情帮扶企业政策直接办理事项一览表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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