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10C/2020-12175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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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教育/教育
2020-04-29
2020-04-29
面向社会
慈教安〔2020〕1号
有效
各教办,浒山、古塘、白沙路街道社区教育学院,各市属学校(幼儿园),局管民办学校(幼儿园):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主要因素之一。随着天气逐渐炎热和汛期的到来,溺水又将进入高发季。为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溺水工作,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根据宁波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发布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溺水工作预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学生防溺水工作
今年,受疫情影响学校开学较晚,户外娱乐活动相对减少,开学又逢汛期,随着气温日渐升高,学生在河边嬉戏、水上游玩等活动日渐增多,给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各地各校要克服预防学生溺水“年年都是老一套”“时间还早没问题”“跟中心工作不沾边”“我们学校不可能发生”等错误思想认识,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作为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预防学生溺水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抓好安全教育、隐患排查、活动组织、联动预防等环节,力争早部署、早预防、早消除隐患。加大防溺水宣传力度,通过广播、微信公众号、学校网站、校刊、宣传栏等途径,及时播告、刊登相关预防溺水知识和警示提醒内容,宣传预防溺水知识,全面营造预防溺水工作氛围,力求让每一个学生及家长知晓预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
二、严密组织,认真开展防溺水“八个一”活动
各地各校要根据要求,继续组织开展学生防溺水“八个一”活动,即要按要求“召开一次师生防溺水教育动员大会(根据疫情可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平台组织一次学生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师生观看一部防溺水教育宣传片;举行一次以防溺水为主题的班会活动;出一期以学生防溺水为主题的专题黑板报;发放一份《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开展一次学生防溺水教师家访活动;联合水利、城管、关工委等部门开展一次学校周边地区溺水隐患排查活动等。
各地各校要利用宁波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在4月下旬至6月底,开展“珍爱生命·严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班主任(教师)通过平台提供的“预防溺水”教育视频等资源开展课堂教学,对本班学生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见附件3),学生通过“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我的作业”中完成“预防溺水”专题学习(见附件4)。专题教育要实现教师授课完成率、学生学习完成率两个100%。
三、查漏补缺,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水域安全预防措施
校内有小河、水塘或者校园周边水系丰富的学校,一方面要严禁学生去小河、水塘边戏水,另一方面要及时组织安全干部,对校内小河、水塘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看看预防溺水安全警示标识是否设置,标识字体是否醒目,救生圈等救护、防护设备是否完好。警示标识没有设置的、救护设备没有配置的要及时设置配置;警示标识不醒目的、救护设备不完好的要及时更换。5月上旬前,各地各校要对校园周边易溺水隐患点进行一次认真排查,主动联系当地镇(街道)城管、水利、社区等部门,及时对校园周边水系采取救生防护措施及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校内有小河、水塘的学校,学校安保人员还要对上述区域进行每日安全重点巡查。
四、家校联动,经常性开展周末及节假日预防溺水安全提醒
周末和节假日是中小学生易发生溺水事故的重要时间段。5月至10月份,各地各校要建立周末和节假日放假前预防溺水安全提醒制度。一方面,班主任要通过校讯通、微信群、QQ群、学校安全教育移动端等途径,对每一名学生家长发放周末、节假日预防学生溺水安全警示短信,提醒家长尤其是流动人口子女家长,要在周末及节假日负起预防孩子溺水等安全监护责任。另一方面,要利用周末或节假日放学前的5分钟时间,提醒班上每一名学生,在周末或节假日坚决不去任何野河玩水或游泳,也应坚决拒绝同学邀请去野河玩水或游泳。5月1日前,各地各校要将《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见附件1)发放到每一位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家长手中,要求家长认真阅读,并在回执上签上“已阅读”并附签名及时间后,交由学校统一回收保管,签字的回执回收率要达到100%。
五、强化沟通,联动当地相关部门筑好防溺水安全网
要高度重视汛期学生预防溺水工作,按照防大汛要求,主动联系镇(街道)、社区(村委员)、当地水利、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认真会同筹划校内小河、水塘或者校园周边水域因大汛可能带来的学生溺水风险,积极构筑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网。要借助水利和城市综合执法管理资源和队伍,按规定要求做好城区河道和农村水库、河流、湖泊、水塘等安全隔离栏、防护栏、预防溺水警示标识的设置;要在属地镇(街道)的统一组织下,发动河长、河道清洁工、水库管理员、网格员等人员,加入预防学生溺水的管理队伍,对擅自下河、下水库、下湖泊、下水塘游泳的学生,让他们在第一时间进行有效劝阻;要联动开展辖区水域易引发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要立即开展整治,形成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合力;要积极组织开展学生溺水科学施救演练和培训,努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溺水防护网。
六、总结经验,做好督促检查及时上报事故信息
各地各校要根据本次预警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部署本地本校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各教办还要对区域学校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及时进行督促指导检查。教育局也将对各地各校防溺水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预防溺水工作部署周密、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学校,进行表扬;对预防溺水工作敷衍不落实、安全隐患多的学校,进行批评指正;对因疏于管理和教育,导致学生溺水死亡的学校,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5至6月,宁波市教育局将对我市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开展情况,组织一次抽查和通报。
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安全事故上报制度,及时上报,不得瞒报,对于不及时报告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同时,根据教育部要求,如发生学生溺水事故,要求在上报事故信息的同时附上家长签字回执单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请各教办(城区三社区教育学院)、市属学校(幼儿园)、局直管民办学校(幼儿园)于5月15日前,将《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发放回收情况,及时录入慈溪教育安全管理系统,联系人:盛建峰,电话:63919190。
附件: 1.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模板).docx
2.《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回收情况统计表.docx
慈溪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8日
抄送:宁波市教育局,市府办,市安委会,市平安办,市委宣传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利局、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 |
慈溪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