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299/2020-01934
市发改局
主动公开
其他文件
县级政策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2020-05-21
2020-05-20
面向社会
慈发改价〔2020〕5号
有效
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各镇自来水厂: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六保”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宁波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延长降低企业用水价格执行期限的通知》(甬发改价格〔2020〕206号)精神,对我局出台的《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临时降低企业用气用水用电价格的通知》(慈发改价〔2020〕2号)中“对企业用水到户价格下调10%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请遵照执行。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