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410C/2020-12179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布日期:

2020-05-26

成文日期:

2020-05-26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教幼〔2020〕6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慈溪市2020年“六•一”幼儿专题绘画作品展评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6 09:00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各镇(街道)教办,浒山、白沙路、古塘街道社区教育学院,各幼儿园: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慈教幼〔2020〕5号)部署,为展现前阶段疫情防控过程中教师和家长坚守岗位、倾情奉献的精神风貌,向幼儿渗透爱祖国、爱家乡、爱亲人的教育和情感,寓爱的教育于绘画创作活动,经研究,决定组织全市“六•一”幼儿专题绘画作品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特殊的时光,不一样的陪伴。

二、参评对象

在本市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均可参加。

三、作品要求

1.参评作品应充分体现本次活动主题。

2.参评作品的艺术形式包括蜡笔画、水彩画、水粉画、油画、国画、版画、粘贴画等,但不包括非绘画类的其他美术作品与工艺品。绘画风格及使用材料不限。

3.参评作品规格统一为 4 开 (54CM×38CM)大小。除油画作品应自备画框外,其他作品无须装裱。

4.参评作品须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不接受集体作品。

5.参评作品不得抄袭,违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品不予参评。

四、申报时间与要求

各镇(街道)教办、城区三街道社区教育学院及市属幼儿园、城区较大幼儿园应于6月12日前将作品、申报表(电子稿和纸质稿;纸质稿一式二份,其中一份贴于作品背面左下角)和申报材料清单(纸质稿、电子稿)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逾期视作放弃。

各幼儿园要鼓励幼儿积极参加园内绘画作品展评活动,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市级展评。一级幼儿园、市级辅导幼儿园可报送2幅作品,其他幼儿园可报送1幅作品。申报材料清单中未盖单位印章的将不列入本次评选,超过规定数额的推荐作品退回重报。

五、奖项设置

评委会将对报送的幼儿绘画作品进行评审,最终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

六、联络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慈溪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应雁飞63919178

电子邮箱:644095956@qq.com


附件:1.2020年慈溪市“六•一”幼儿专题绘画作品展评申报表.docx

          2.2020年慈溪市“六·一”幼儿专题绘画作品展评申报材料清单.docx





慈溪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5日



抄送:宁波市教育局基教处,慈溪市府办,沈小贤同志。

慈溪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