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9021F/2020-95776

发布机构:

胜山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协

发布日期:

2020-05-05

成文日期:

2020-05-05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0-05-05 10:49 信息来源:胜山镇

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推进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有着重要的意义,在目前司法实践中,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有着诸多问题,怎么从陪审案件“量变”向陪审案件“质变”转变,是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必须思考的。现就我结合陪审工作实践,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参与案件陪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人民陪审员参审不均衡现象突出。我市基层法院存在着案多人少的现实情况,如个别人民陪审员承担着大量的陪审任务、陪审队伍人数不足、陪审员本职工作繁忙、参加陪审经费少等因素都影响着案件的陪审,导致人民陪审谁近找谁,谁有空找谁,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的案件数不平衡,从而导致落实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的操作困难,人民陪审员的主体来源多元化无法得到很好的体现。

二是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问题仍未有效解决。由于基层人民法院案件多、人民陪审员权利不足、人民陪审员法律知识相对欠缺等原因,大部分人民陪审员在法庭上没有发表过意见,在庭审过程中也未与审判长进行有效的交流,甚至有些陪审员表示也未参与到庭后的评议中。此外,案件事先交流沟通不够,甚至陪审员开庭前都未接触过相关案卷材料,有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变成了走过场。

三是人民陪审员相对应的法律知识缺乏。由于陪审员绝大多数均未受过专业法律学习,在案件的法律问题方面的观察、判断存在差异,很难与审判员有更好的更专业的沟通,在案件审理中未充分发挥应该有的作用。

二、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进一步增加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名额和经费。健全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机制,加强选任的广泛性,规范选任工作,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随机选取制度,增加人民陪审的经费预算,适当提高补贴,以改变人民陪审参审的两极化问题。对社会影响较大案件增加陪审员,以改变形式上以法官为主导的情况。

二是进一步明确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职责。在确定陪审员后,让陪审员可以审阅相应的电子案卷档案材料,具体了解案件的细节,如有必要可以参与到审判员的研究、讨论案情中,对案件庭审有个预期研判和争议焦点,让陪审员迅速进入角色。应当鼓励陪审员发问,在合议时应当充分听取陪审员的意见,并做好记录。人民陪审员的主要职责为判断事实,要求陪审员依据法律,运用逻辑和经验对案件事实和案件证据进行判断,实际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合议中对事实证据认定的作用。

三是增加和实际陪审相对应的培训。人民陪审在庭审过程中,具有一定的权利,对事实的认定、证据的判断、法律的适用都有着一定的作用,所以陪审员的素质高低也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案件,在实际的庭审中,简单的培训已经无法满足现实的陪审需要了,应该制定有计划的培训,来满足人民陪审员对专业知识的需求。培训内容包括审判制度、法律知识、证据等实际中需要学习的内容,以提高陪审员的参加审判的能力为目的。

四是对不同的案情,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不同的专长优势。对人民陪审员做好分类管理,在相应的案件中,对有专业知识,丰富经验的陪审员做好相对应类别的随机选取,发挥其专长优势。提高对陪审员的相应的素质,在实际的案件审理中,不仅仅要求陪审员有相对应的专业素质,更要求陪审员有更高的人品,对庭审、诉讼等更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