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410C/2020-92993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布日期:

2020-06-17

成文日期:

2020-06-17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教基〔2020〕15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举行2020年慈溪市中小学生美术(书法)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7 11:51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各教办,各中小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进一步提升学校艺术教育水平,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现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的通知(浙教办体〔2020〕121号)和《关于举行宁波市教育系统第十八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甬教安体〔2020〕1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中小学生美术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6月中下旬-8月28日

二、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

三、项目及组别设置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平面设计、立体造型5个项目。艺术作品均需提交 400 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

(一)绘画作品。含中国画、水彩画、版画、剪纸、素描、电脑绘画、儿童画、动漫等。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FLASH 动画和三维动画作品须提供源文件,以DVD光盘形式报送。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

(二)书法(篆刻)作品。含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三类。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硬笔书法作品限8开、16开两种;篆刻作品要求4方以上,印蜕贴在4尺大小空纸上,同时附释文。

(三)摄影作品。含彩色和黑白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作品及文字说明均附电子稿。

(四)平面设计作品。含形象系统设计、字体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海报/招贴设计等,4开图画纸大小。

(五)立体造型作品。含雕塑和陶艺、纸造型、杂物造型等。一律将作品拍摄并印成10寸照片(作品照片及文字说明均附电子稿)报送。

四、 参赛作品报送数量及报送要求

(一)义务教育段学校以教办为单位进行报送,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第二实验小学及局直管民办学校以校为单位报送。报送时必须按要求分项填写作品报送登记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同时上报电子稿,发送至市教育局内网马拉吉处。

(二)各镇(街道)教办每个项目选送小学组、中学组各6件作品,其中城区教办每个项目选送小学组、中学组各20件作品;龙山镇、观海卫镇、周巷镇、长河镇每个项目选送小学组、中学组各12件作品,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第二实验小学、局直管民办学校每个项目各选送4件作品,横河中学、宁波行知中等职业学校每个项目各选送6-8件作品。各地校报送的作品,中小学各占报送数的50%。每件美术作品作者限1人,指导教师限1人。

(三)美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如不符合相关项目的格式要求,初评时即不予入选。填写《作品标签卡》(附件1),由所在学校审核并在《作品标签卡》上盖章后,粘在作品的背面右下角,以原件形式报送。立体造型、摄影等项目需提交作品及文字说明电子稿的,刻录在DVD光盘上随作品照片报送。

(四)美术作品原件不退还。组委会对上报作品有处置权,作者享有署名权。

(五)参赛作品须由本人完成,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本次比赛成绩,并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六)各地(校)作品须于8月28日下午2点至4点间报送,报送地点:慈溪市教育局报告厅(食堂二楼),联系人:马拉吉,联系电话:63919167。提前和逾期都不予接收。

五、评奖办法

各类按组别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优秀作品选送参加宁波中小学生艺术节比赛。

附件:1. 市教育系统第十八届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作品类报送登记表.docx

       2. 市教育系统第十八届中小学生艺术节艺术作品类参赛作品标签卡.docx

慈溪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2日


抄送:宁波市教育局学校安全与体卫艺处,市府办,沈小贤同志。

慈溪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