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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慈返慈人员隔离医学观察和实验室检测工作的补充通知
慈防办〔2020〕146号
发布日期:2020-06-18 14:16信息来源:慈溪市人民政府网站字号:[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省和宁波市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在严格落实慈防办〔2020〕145号文件基础上,做好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慈返慈人员隔离医学观察和实验室检测等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6月17日起从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县〔市、区〕为单位,下同)来慈返慈人员,先赋“甬行码”红码,实施点对点转运,并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前,均须按规定进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符合解除医学观察标准的方可解除隔离。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应立即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二、对从北京市疫情低风险地区来慈返慈人员管控,按照慈防办〔2020〕145号文件执行,实行点对点转运,做到闭环管理、“应检尽检”。各镇(街道)要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各项检测服务工作措施,确保核酸检测等实验室检测报告在12小时内出具。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协同建立重要经贸、公务活动人员来慈“快捷通道”,落实全程闭环接送和快速检测服务。

  三、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小周期滚动排查、发热病人全周期常态化管理等有效机制,加大对近期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的主动排查力度,争取第一时间掌握人员动态,及时落实隔离医学观察和实验室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尽可能减少相关人员接触范围。对5月30日以来,自北京市和其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慈返慈的人员,要在6月18日前全部排查核对到位,并落实核酸检测和各项管控措施。

  四、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部门和单位防控责任,严格落实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场、超市、医院、交通场站等重点场所、重点领域“测温+扫(亮)码+戴口罩”等健康管理措施。

  五、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公众出行引导,原则上近期非必须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必须前往的,事前须向社区(村)、单位报告,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通过广泛宣传,让来慈返慈人员提前知晓并理解我市相关疫情防控管理政策,要求相关人员在抵慈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切实落实各项健康管理措施。

 

慈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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