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282688011591A/2020-92888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布日期:

2020-06-23

成文日期:

2020-06-23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政办发〔2020〕50号

有效性:

有效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慈溪市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8日

  

慈溪市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理顺我市城乡供水体制机制,加强全市供水安全保障,提高供水行业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融合,以城乡供水一体化为目标,按照“安全保供、平稳有序、统筹谋划、分步推进”的原则逐步推进,最终实现全市供水“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调整管理体制。将所有制水厂(不含慈东工业水厂)和坎墩及宗汉街道给水站统一纳入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龙山、横河、匡堰等镇新设立给水站,实施城乡一体化供水分级管理体制。

  (二)明确管理职责。市住建局负责全市供水行业管理、供水规划编制和实施、供水设施建设计划下达及供水设施维护、水质、安全、服务的行业监管和指导;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所有制水厂及至各镇给水总表的主干管网建设、运行和维护,各街道到户管网建设、维护、收费和服务,协助市住建局做好对各镇给水站的业务与技术指导;各镇负责属地镇级供水管网(给水总表以内)建设、运行维护和供水服务。

  三、配套政策

  (一)资产处置。1.对龙山水厂和师桥水厂固定资产实行评估收购,其中对所属土地、房产由市政府以资产调拨形式划转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横河水厂、匡堰水厂、鸣鹤水厂等逐步撤销,撤销后的水厂资产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与各镇(街道)协商处理。2.将宗汉、坎墩街道供水管网先行委托移交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运行管理和养护,待城乡供水一体化改革完成后,经相关职能部门核定,统一办理移交手续。3.坎墩、宗汉街道给水站的非管网性质资产由街道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协商处置。

  (二)人员安置。1.将师桥水厂、龙山水厂和宗汉、坎墩街道给水站编内人员按各镇(街道)实际供水规模、服务人口等进行编制核定,核定编制内的员工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接收,超过核定编制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2.横河水厂、匡堰水厂人员由相关镇安排到新成立的给水站接收或进行分流。鸣鹤水厂人员体制不变。3.宗汉、坎墩街道给水站抄表收费等劳务人员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外包的劳务公司与其签订劳务合同。4.所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接收人员的原身份、工龄、社保关系等由人社、国资等相关部门进行确认和定性,待遇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岗位、职责薪酬标准执行。5.出台镇给水站的人员聘用和工资待遇指导意见,原则上人员超过核定标准的不得新增人员,工资待遇逐步统一。

  (三)债务处置。龙山、匡堰、横河等镇因制水厂整合,以供水企业作为平台而产生的融资性负债,调整至新设立的给水站负责偿还。师桥水厂和龙山水厂因投入水厂建设和运营所产生的负债由原责任主体自行解决。各相关水厂的融资性和经营性负债在资产处置前先行解决。

  (四)管网建设。加快编制实施《慈溪市供水设施专项规划》,落实用地指标,保证供水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要加快实施全市供水联网工程,优化管网布局,提高供水保障。各镇(街道)要配合做好市级供水工程政策处理工作,严格按照《慈溪市供水设施专项规划》,加快推进镇级管网改造和农村改水工程,降低管网漏损率。结合东部引水工程建设,对龙山制水厂进行整合。

  (五)水价改革。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到各镇给水站的自来水到站价做到全市统一;东南部各给水站内到户水价本着尊重历史、统筹兼顾、分步推进的原则,分年度逐步调整到位,过渡期间,东南部区域实际执行水价与现行城区水价差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和镇级财政共同负担,具体办法由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局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确定。给水站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为自来水贸易批零关系,新并网的东南部各镇给水站的水费结算方式和价格标准按照中西部现有模式,收费系统全部同步并入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全市污水处理费收费制度由市发改局会同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研究出台统一收费改革方案。

  (六)服务提升。以给水站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全面落实供水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重点推进用水报装便利化和统一进驻市镇两级窗口,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企业服务水平和服务形象双提升。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0年1月至8月)。编制实施方案和各类专项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门办公室,开展动员部署。

  (二)分步实施阶段(2020年8月至2021年9月)。第一阶段(2020年8月至12月):开展坎墩、宗汉街道给水站整合工作,启动实施与横河、匡堰镇供水管网连接工程;第二阶段(2021年1月至9月):开展水厂整合工作,先启动实施师桥水厂和龙山水厂整合工作,开展资产评估、人员安置和债务处理等工作,组建镇级给水站,下半年启动实施横河、匡堰水厂整合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9月启动)。配合完成宁波到杭州湾引水工程,调整东部引水工程建设和运营体制,启动水价调整工作,逐步实施同网、同质、同价。开展镇级给水站规范化管理,推进镇级管网改造和农村改水工作,提高给水站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降低管网漏损率,配套出台对全市镇级给水站的漏损率、水费回收率和服务效率等的考核机制。

  五、工作职责

  (一)市住建局:负责城乡供水一体化体制改革过程中的行业指导和考核监督,做好供水保障相关政策的制定落实。

  (二)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城乡供水一体化体制改革过程中的具体实施工作,履行出资方和运营方的相关工作职责。

  (三)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负责城乡供水一体化体制改革过程中涉及资产回购、划拨和人员安置的审批工作。

  (四)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城乡供水一体化体制改革过程中涉及人员安置分流指导和监督工作。

  (五)市水利局:负责城乡饮用水库原水取水、水量测算和综合调度,牵头市住建局和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参与论证建立饮用水备用水库建设。

  (六)市财政局:负责城乡供水一体化体制改革过程中涉及资产处置和债务处理指导监督工作,配合出台供水一体化的资金补助政策。

  (七)市发改局:负责城乡供水一体化体制改革过程中的水价调整及政策制定工作。

  (八)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城乡供水一体化体制改革过程中涉及不动产权证变更、办理的指导协调工作,涉及水厂、供水管网新建改建的规划指导工作。

  (九)市税务局:负责城乡供水一体化体制改革过程中涉及资产处置的税收优惠减免工作。

  (十)市委宣传部:负责城乡供水一体化体制改革过程中的舆论宣传指导工作。

  (十一)市委政法委:负责城乡供水一体化体制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社会稳定事件协调工作。

  (十二)市公安局:负责城乡供水一体化体制改革过程中重点目标反恐指导督查工作。

  (十三)各镇(街道):负责城乡供水一体化体制改革过程中涉及水厂(给水站)的资产处置、债务处理和人员安置分流,配合做好改革政策宣传和矛盾纠纷调处,强化各项保障措施落实,确保属地稳定。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和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供水一体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一体化方案,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人员从市住建局、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抽调,具体负责体制改革的实施。各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供水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主动配合、积极实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相关镇(街道)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对本区域供水体制改革的领导,成立工作机构,专门负责属地供水体制改革工作,严格执行各项改革纪律和制度,确保改革落到实处。市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共同推进。

  (三)积极有序,稳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体制改革涉及人员众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重点做好职工人员稳定和资产处置工作,妥善处理各种关系,协调维护各方利益。

  (四)加强考核,严肃纪律。将城乡供水一体化体制改革工作纳入对各相关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明确改革的各项纪律,对拒不配合、影响工作推进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五)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体制改革是重大民生工程,各相关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基层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争取群众支持配合,努力营造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慈溪市市域城乡供水一体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慈溪市市域城乡供水一体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盛 悠

  副组长:王新平

  成 员:马迪飞  市政府办公室

      华利波  市住建局

      吴继生  市委宣传部

      虞家立  市委政法委

      徐国强 市发改局

      周国爱 市财政局

      沈维江 市人力社保局

      毛群谊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鲁小明 市水利局

      俞金华 市审计局

      毛军杰 市公安局

      曹建国 市税务局

      潘钊先 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沈帑松 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胡孟波 龙山镇政府

      黄建桥 掌起镇政府

      沈世争 观海卫镇政府

      杨周宏 附海镇政府

      夏 赟 匡堰镇政府

      王 迪 横河镇政府

      胡啸峰 桥头镇政府

      郑登科 逍林镇政府

      丁方云 新浦镇政府

      杨 立 胜山镇政府

      叶曙明 周巷镇政府

      杨启东 长河镇政府

      卢 泽 崇寿镇政府

      陈 濛 白沙路街道办事处

      杨海勇 浒山街道办事处

      王妤吉 古塘街道办事处

      蒋泓杰 宗汉街道办事处

      李建赞 坎墩街道办事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华利波兼任办公室主任,高扬、叶文进、王冲达、罗明岳任办公室副主任。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慈溪民盟、慈溪民建、慈溪致公党、慈溪九三。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