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10C/2020-92994
市教育局
主动公开
其他文件
县级政策
科技、教育/教育
2020-06-24
2020-06-24
面向社会
慈教〔2020〕40号
有效
各镇(街道)教办,市属学校、局直单位,有关民办学校:
为确保浙江师范大学附属慈溪实验学校、市实验小学渡峰校区于2020年9月顺利开学,同时做好鸣山小学办学变更后的相关工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浙江师范大学附属慈溪实验学校工作专班、市实验小学渡峰校区工作专班和鸣山小学工作专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一)市实验小学渡峰校区工作专班
组 长:谢柏南
成 员:姚春岳 应静波 胡迪波 孙旭红 陈南平 张建银
主要职责:完成市实验小学渡峰校区改造及相关教育设施设备配置工作;做好学校师资调配保障工作;指导学校相关教育教学业务顺利开展。
(二)浙江师范大学附属慈溪实验学校工作专班
组 长:岑强辉
成 员:姚春岳 应静波 胡迪波 徐 炜 陈南平 杨国宏 毛天杰 孙利群
主要职责:加强与市城南改造建设指挥部的工作对接,按期完成校区相关验收交接工作;按计划完成学校教育设施设备配置工作;按照师资配备方案调配教师;负责学校党组织与行政管理团队(校级领导)的设立及人员组建;指导学校相关教育教学业务顺利开展;做好南门小学学生新学期变更校区就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鸣山小学工作专班
组 长:何 军
成 员:姚春岳 应静波 胡迪波 陈南平 孙利群 王君芬
主要职责:做好鸣山小学、南门小学相关师资调整工作;做好学生新学期变更校区就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对学校现有校产、设施设备的清查处置工作;做好学校办学变更后的其他后续工作。
二、有关要求
(一)上述工作专班实行组长牵头负责制,全面协调落实各项职责任务,定期或按需召集专班成员开展专题会商,重要事项提交局党委会商议解决。专班各成员根据分工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各专班视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加或调整组成人员。
(二)各工作专班要紧盯目标任务倒排时序,制定科学周密的工作计划,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人及进度时间节点,攻坚克难,确保按期完成。同时切实做好各相关学校的师生稳定及社会舆情处置工作。
(三)上述工作专班为临时设立的协调机构,待项目任务完成后自行撤消,相关人员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另行发文。
慈溪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3日
抄送: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城南改造建设指挥部,横河镇人民政府,孙黎明、华红、周培剑、胡海达、楼雪聪、沈小贤、王益女同志。
慈溪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