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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顺利完成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阶段性清算
发布日期:2020-06-30 23:41信息来源:市医保局字号:[ ]

为全面落实国家医保局、财政部有关要求,对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实行医疗费用综合保障,近日,市医疗保障局对3月31日前发生的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病例相关费用进行首次阶段性结算。根据全省统一结算口径,参保人员在我市医疗机构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78%,剩下22%的个人负担费用以及未参保人员产生的全部医疗费用由当地财政全额承担。本次结算涉及在我市救治的确诊和疑似病人共30人,医疗总费用96672.13元,医保基金支付70880.56元,目前医保基金已拨付到位。(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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