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万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吴先生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窗口,缴纳年产800万套新能源汽车空调线圈生产线项目(厂房)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来之前,吴先生按照原有收费标准计算,预计公司需要缴纳153.45万元,谁知当天他被告知已减免至86.76万元。吴先生激动地表示,该笔红利对于疫情下努力生存的企业来说真是一场及时雨。
据悉,为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减轻企业负担,提高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今年1月份,市住建局联合5家相关单位出台《慈溪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办法补充意见》,对应征收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工业投资(技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根据省厅原有政策,自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慈溪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现行收费标准的70%收取。此次收费标准调整后,不仅原70%的减负力度不变且延续至2021年12月31日,在此基础上,建筑容积率大于1.2的工业投资(技改)项目,统一按1.2容积率计算建筑面积缴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超过1.2的部分予以免缴;建筑容积率小于1.2的按实收取。
根据2019年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情况,并结合实际情况测算,2020年,我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征目标为5490万元。截至6月底,市住建窗口已合计减征3234.21万元,有效加强了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保障城市开发建设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