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3212907XM/2020-96351
观海卫镇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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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政策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2020-07-14
2020-07-14
面向社会
观政〔2020〕63号
有效
为进一步推进平安观海卫建设,落实预防溺水工作措施,健全、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有效遏制溺水伤亡事故发生,根据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着力提升广大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青少年儿童、外来务工人员的等重点人群的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几率,减少因溺水事故引发的不安定因素,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预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何升吉任组长,陈辉任副组长,乐一栋、方仲力、陈庆波、陈新国、许国丹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三、职责分工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负责牵头制定预防溺水工作方案,对各职能部门、各村社区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
党建工作办:协调镇电视台、利用观海卫发布深入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宣传报道工作;在溺水易发时期,增加宣传频次,提高防范意识,对学生溺水事件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发展服务办:通过定期召开各企业主安全生产会议,进企业开展宣传教育,要求企业加强对职工特别是外来务工和留守儿童监护人的监护意识,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
农业农村工作办:指导各河长、各村社区在巡河和日常河道保洁中及时发现收集溺水隐患点,并将隐患点于7月10日前报镇综治办和观海卫中心派出所。(详见附件1)加强对水利工程日常管理。对施工河段长年保持有深水的位置,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施工单位在显著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识。对重点水域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现代服务业发展办:进企开展宣传教育,要求服务业企业加强对职工特别是外来务工和留守儿童监护人的监护意识,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
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主动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的以防溺水为重点安全宣传教育,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充分履行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将防溺水教育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将安全教育覆盖到每一名学生。督促学校经常性地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增强未成年人家长的安全意识(特别是外来务工子女家长及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特别是在暑期来临前,通过向家长发放防溺水告知书、发送防溺水短信等形式,增强家长的监管意识。
观海卫中心派出所:加强暑期重点时段巡防力度,组织动员平安类社会组织力量(专业救援队伍)参与安全防控,及时劝阻青少年儿童及群众下水游泳。一旦发生警情,确保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全力开展救援工作。
各村(社区):强化辖区内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加强境内小型水库、河道、溪流、山塘等危险水域安全管理,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组织一支由村干部、联村干部和党员组长组成的防溺水工作小组,加强宣传,督促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切实履行好学生离校期间、节假日、暑假期间的主体监护责任;要将巡逻任务分工到位,责任到人,对辖区内水域进行日常巡逻并及时劝阻学生私自游泳。
四、工作步骤及措施
(一)组织部署阶段(即日至7月10日)。镇综治办印发《观海卫镇预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部门、各村(社区)要根据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职责,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二)全面落实阶段(7月10日至9月底)。一要对易发生溺水区域,防溺水警示标志、视频监控等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二要对排查发现的溺水隐患,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隐患整改工作。7月底前,指导督促完成各项危险区域警示标志设立。三要各部门、各村社区,组织人员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涉水旅游景点,通过拉横幅、贴标语、发宣传资料等各种形式广泛开展预防溺水安全知识。四要对危险水域重点时段加大巡逻力度,对野泳人员进行劝阻。五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提前做好处置溺水警情的各项准备。六要定期对各部门、各村社区开展的预防溺水隐患排查、整改和宣传等工作进行督查。
(三)常态巩固阶段(9月底至12月)。全面梳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溺水事故是危害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第一杀手”,不但给死者家庭带来巨大痛苦和无法挽回的损失,还容易引发各类社会问题和不稳定因素。各部门、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要层层部署,明确责任,对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不力、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溺水事故发生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一律从严倒查。
(二)配合协调,集思广益。预防溺水工作涉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各部门、各村社区要树立大局意识,主动担当意识,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加强协作配合、集思广益,确保预防溺水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观海卫镇防溺水隐患点统计表
观海卫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