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市看守所、拘留所、拘役所等监管、羁押场所和人员的监管、教育、生活保障工作;掌握羁押情况,负责监管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的落实;负责监管、羁押场所在押人员再犯罪案件的初查,配合侦查机关的狱侦破案工作;负责监管、羁押场所深挖犯罪工作;负责留所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工作;负责监管羁押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