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700XM/2020-96145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主动公开
规划编制
国土资源与能源综合类,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2020-07-21
2020-07-21
面向社会
《慈溪中心城区城市双修规划》已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规定,现将批准规划进行公布。
公布内容: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慈溪中心城区,东至寺马线,南至南三环路,西至西三环路,北至城市北环线,总用地面积约100平方公里。
二、规划目标
贯彻慈溪城市发展目标和要求,对城市发展进行有机梳理和完善;落实和完善相关规划提出的要求,为慈溪双修工作制定纲领性文件,指导下步双修工作的开展。
三、城市双修行动方案
1、修复自然生态
(1)修复山体生态:对教场山、峙山、乌山三座主要山体进行主题公园打造。近期重点打造乌山文化展示公园,通过边坡治理、土壤基层改良、植被修复等工程,配套步道等基础服务设施,提供市民亲近自然、体验自然的去处。
(2)修复水体生态:针对中心城区的所有河流水系,通过引水环通、水环境生态修复等方式提升水质;加强河道拓疏,定期河道疏浚;通过对滨水环境分类打造,提升居民滨水休闲体验,打造滨江生态景观带、滨江人文观光带、滨河生活休憩带。
(3)完善绿地系统:深化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融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加强海绵型城市绿地与公园建设,增强公园绿地和生态停车场的海绵体功能,进一步打造城市绿斑、滨河绿廊、带状绿地、口袋公园,基本建成具有慈溪特色的城市绿地系统。近期在中心城区内部利用交叉口空地、边角地、原有绿化地、闲置用地等,以口袋公园形式见缝插绿补足居民日常生活休闲空间,在古塘、宗汉、浒山、坎墩街道建设17个口袋公园。
2、改善城市交通
(1)完善路网结构:逐步形成中横线-东三环-前应路-西二环组成的中心城区内环线,城市北环线-寺马线-南三环-西三环组成的中心城区外环线。
(2)提升路网微循环:主要包括27条道路新建改造和学校、商业、枢纽站、拥堵交叉口等重要节点整治提升两部分。
(3)完善停车系统:新建改造一批公共停车场,增加停车资源供给,努力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建设现代化城市级别的停车场管理系统,完善停车场联网改造,打通信息孤岛,实现停车场实时信息及时发布。规范停车收费管理,建设基于移动互联网和云平台的新型道路停车收费系统。
(4)倡导绿色交通:对城市公共交通体系进一步完善;打造高品质慢行系统。
3、完善基础设施
(1)“智慧水利”工程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及大数据分析,强化对河道水体的全面监控、监测,提高生态调水的精准性,辅助改善河道水环境。
(2)排水设施提升改造:改造更新雨污水管道、建设雨水蓄泄设施、构建洪涝防治体系。
(3)电力设施提升改造:结合道路改造及新建计划对电力管线进行提升改造和新建。
(4)公共服务设施打造:积极构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助力创建中心城区十五分钟生活圈。
(5)防灾减灾设施提升:全面推进综合防灾减灾事业发展,重点加强城市消防、防洪、排水防涝、抗震等设施和救援救助能力建设,构建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打造一个体制健全、安全有序的平安之城。
4、塑造城市空间
依托城市空间结构以及公共空间系统,以点、线、面结合的手法,打造城市夜景照明系统,对框架道路、框架节点、道路交汇节点、独立节点、水系加以重塑,营造出协调、优美和富有特色的夜景,从而彰显慈溪和谐多彩的夜间形象。
5、提升城市品质
对慈溪中心城区53个城中村和3个社区进行品质提升改造,总占地面积约为2027万平方米,约占中心城区总用地20.2%。结合中心城区发展方向和板块建设需要,将村、社区分为三类,第一类为拆迁改造类,即已拆迁或者确定拟拆迁改造的村,共16个(其中村15个,社区1个);第二类为拆迁+梳理式改造类,即既有已拆迁或者确定拟拆迁改造部分,又有未确定拆迁改造部分的城中村,共7个;第三类为梳理式改造类,即未确定拆迁改造的城中村,共33个(其中村31个,社区2个)。
四、城中村梳理式改造导则
梳理式改造城中村涉及坎墩街道、宗汉街道、白沙路街道、浒山街道、古塘街道5个街道和胜山镇、横河镇、匡堰镇3个镇,共计40个村(社区),从总体空间布局、房屋建筑、交通设施、公共空间、绿化环境、基础设施等六个方面进行改造。
1、梳理式改造城中村分类
梳理式改造城中村分为控制梳理式改造城中村和开放梳理式改造城中村两类。控制梳理式改造城中村指可能涉及到拆迁改造的城中村(社区),以一定限定的方式进行梳理式改造。开放梳理式改造城中村是指没有拆迁改造意向的城中村(社区),以较为宽松的方式进行梳理式改造。
2、城中村建筑改造适用范围和条件
(1)经市政府同意实施梳理式改造的村或社区。
(2)符合城中村梳理式改造规划方案(一村一方案)。
3、城中村建筑改造模式
控制梳理式改造类城中村按不改变占地面积和房屋建筑面积的要求,可进行原址修缮或原址重建;按不改变占地面积的要求,可进行原址扩建;不允许异地新建。开放梳理式改造类城中村按不改变占地面积和房屋建筑面积的要求,可进行原址修缮;按《慈溪市农民建房用地管理办法》和《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宅基地标准的相关规定,可进行原址重建、原址扩建或异地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