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85K/2020-104101

发布机构: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信息公示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发布日期:

2020-07-31

成文日期:

2020-07-3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宁波高朗电子有限公司年产8亿线军工连接器和工业连接器五金件生产线项目拟批准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31 10:03 信息来源: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8亿线军工连接器和工业连接器五金件生产线项目

慈溪市坎墩街道直塘村(慈高新区Ⅱ201913#地块)

宁波高朗电子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为光固化树脂、打印设备生产。主要搅拌、测试、组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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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建设应以实施清洁生产为前提,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包括食堂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该区域污水管网,委托慈溪市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新建企业标准。

3、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效率。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高于15米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后通过烟道高于所在楼楼顶排放。

4、厂区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按环评意见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其中东侧、北侧厂界执行4类标准。

5、各类固废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含酒精废抹布、废活性炭、光固化树脂残次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应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作安全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包装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如未按要求回收,应按照危废要求委托安全处置。

6、认真做好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减少施工期的噪声、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非工程特殊需要,禁止夜间施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721日至20207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联系电话:0574-6328369263961742 

通讯地址:慈溪市坎墩街道青少年宫北路2726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