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777114Y/2019-93994
市人力社保局
主动公开
政协委员提案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2020-07-06
2019-06-10
面向社会
施双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中小企业人才引进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我局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具体承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人才是第一资源,是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要素。近年来,我市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制定出台《关于实施人才发展新政策建设人才新高地的意见》以及“企业人才储备计划”、人才公寓、高层次人才和基础人才购房补贴、“上林工匠”行动计划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在人才培养引进激励以及人才住房保障、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全方位保障,增强对高层次人才、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等各类人才的吸引力。同时,制定实施“慈引优才,智汇上林”赴外品牌招聘计划,打造“互联网+”人才市场,为广大中小企业打造全天候的人才招聘平台,促进各类人才与企业及时对接。此外,积极落实专项资金,立足企业培训需求,面向企业一线职工和经营管理人员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打造企业内部人才梯队。2018年,全市共举办新春大型人才招聘会等各类招聘会77场次,提供岗位9.2万个,达成就业意向1.4万人次,慈溪人才网累计发布需求岗位信息11.7万个;累计出售人才寓产权房1108套,发放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2010.2万元,2018年度共评审出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获得者12人、补助总金额230万元,113家企业的500名人才申领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补贴、金额456.8万元;近两年,累计举办经营管理人才培训4192人,每年组织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以上。
下一步,我市将紧紧围绕“六争攻坚、三年攀高”总体部署,抢抓接轨大上海、大湾区战略实施等发展机遇,进一步优化人才政策体系、搭建引才育才工作平台,更大力度集聚人才资源。结合您所提到的意见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人才政策配套体系。在继续执行好现有各项人才政策的同时,制定实施《慈溪市人才安居管理办法》、《慈溪市企业人才年薪评价实施办法》、《慈溪市高层次人才优惠证管理办法》等政策,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人才评价等方面的人才政策,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的长效机制。特别是针对人才高度关注的住房问题,今年已出台新一轮基础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实施时间从2018年8月12日开始,与上一轮政策实现无缝对接。新政策出台实施以来,已有96人办理政策享受,补贴金额229.47万元。同时,下步将适当调整人才公寓、安家补助、购房补贴等申请条件,增加领军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租房补贴等政策,根据普通人才、高层次人才以及新兴产业领军人才等各类人才的不同住房需求,提供各种类型的安居保障,更好地吸引、留住各类人才。
二、推进人才招聘平台建设。一是继续实施“慈引优才,智汇上林”赴外系列人才招聘活动品牌计划,以双一流高校、应用型院校为重点,在原有珠三角、苏南地区以及武汉、上海、合肥等城市基础上,组织企业赴兰州、南昌、衡阳等城市开展招聘活动,帮助企业引进企业管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二是加强与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合作联动,完善中国宁波人才市场慈溪分市场建设,增强慈溪人才网、人才微网、“慈溪人才市场”微信公众号等网上人才平台服务功能,同时注重招聘会后后期统计分析和跟踪服务,多渠道促进人力资源供需对接。三是加快推进人力资源产业发展,积极筹建人力资源产业园,加强与“前程无忧”、“智联”、“智通”等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合作,通过市场的力量满足企业人力资源服务需求。四是打造大学生实习平台、校企共建平台,为我市企业与市外高校、职技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共建实习基地搭建桥梁,常态化引进市外高校毕业生来慈溪企业实习实践进而实现扎根慈溪就业。
三、强化人才教育培养。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面向新上岗高校毕业生等企业一线职工开展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并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使广大从事技术技能岗位的高校毕业生普遍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更好地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以智能制造为重点,分专业、分行业、分层次组织举办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为企业储备培养经营管理人才,同时通过走访座谈、培训等形式提升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干部业务素质,增强企业培养引进人才能力。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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