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777114Y/2019-93997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发布日期:

2020-07-06

成文日期:

2019-06-1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2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7-06 11:02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虞忠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教师晋升职称级档工资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我局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具体承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省和宁波市的统一部署,2010年起我市开始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这是适应事业单位改革,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岗位设置管理的核心原则是“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规模以及隶属关系等情况,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将事业单位的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每个类别中又根据岗位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分别划分不同的岗位等级。事业单位的聘用人员,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聘用后执行与聘用岗位类别、等级对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施以来,按照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授权,我市对教育系统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均按规定审核核准了岗位设置方案。首次岗位设置时,按照《浙江省部分行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浙人社发〔2010〕165号)规定,分别对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四类型学校核准岗位比例,其中核准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远超我市普通事业单位,也远远超过上级给我市确定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不超过专业技术岗位总量7%的总体控制要求。近几年我市在开展岗位设置核查工作时,按照《关于加强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管理和调控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4号)精神,已再次将副高比例往上调整到位。同时,为优化岗位聘用和管理,我市以镇(街道)为单位,将本区域内小学、初中的岗位设置方案统筹核准,使中、小学校专业技术空缺岗位得到更充分利用,进一步改善中、小学教师的岗位聘用,与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相对应的教师收入分配制度均已落实到位。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教师“晋升职称级档工资”与公务员比的情况,由于公务员实行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其以“职务职级”为基础的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与“以岗定薪”为特点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不同,两者难以比较;您提出的与卫生系统的横向比较和宁波教育局直属单位的比较问题,由于不同类型事业单位、不同级格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比例均有明确的比例规定,因此也不具有可比性。对您提出的相关建议,我们将在遵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制度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合理设置、统筹使用,并进一步指导督促市教育局完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优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对您关心但地方无权解决的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我们也将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相应的建议方案,及时向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汇报。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0日

附件:

325关于落实教师晋升职称级档工资的建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