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777114Y/2019-93998
市人力社保局
主动公开
政协委员提案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2020-07-06
2019-06-17
面向社会
倪晓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我局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具体承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大学生就业工作一直是社会密切关注的问题,也是我局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宁波市每年就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提出相关要求,我们每年落实好实名登记、调查摸底和就业帮扶工作,扎实做好当年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一、2018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接收基本情况
根据接收的毕业生档案、教育部门移交的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和主动进行未就业登记的毕业生信息,2018年我市共有慈溪籍高校毕业生5518人,其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人数为2042人:文科882人,占总人数的43.19%;工科598人,占总人数的29.29%;理科303人,占总人数的14.84%;其它259人,占总人数的12.68%。
通过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未就业回访和社保比对等进行摸底调查,目前已有1278人实现就业、升学等(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占比6.6%、国企就业占比0.5%、非国有企业就业占比45.8%、自主创业占比0.2%、入伍当兵占比0.2%、继续升学占比4.6%、其他占比42.1%),有就业意愿的已全部实现就业,尚有764人未就业(其中120人联系不上,39人因准备考研、考公务员、出国等原因自愿暂时不就业)。
二、开展的就业帮扶措施
(一)开展实名登记。对所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电话调查、上门走访等方式进行定期回访,掌握并登记每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状态、困难情况、就业求职意愿及就业服务需求;同时进行动态管理,对实现就业的及时更新信息,需要提供就业服务或享受政策的,根据个人状况提供就业指导、政策咨询、见习推荐等服务。
(二)提供就业信息。收集并发布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和网络招聘活动,还通过短信等方式,为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定向发布就业信息。近年来,我市深入实施“上林储备”计划,仅2018年就与20所湾区知名高校合作成立团建联盟和高校联盟,赴省外重点高校开展校内招聘21次,签订校地实践基地协议24份,达成就业意向1769人次。实施企业人才储备计划和紧缺经济管理人才选聘工作,落实市政府医学助学政策和农业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为来慈就业的青年人才兑现实践补助、工作津贴、购房补贴等各类款项3000余万。
(三)提供创业服务。对有创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我们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工商登记、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落户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出台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建设,鼓励高校毕业生进入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创业,并给予场地租金等方面优惠。2018年共为11名创业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创业补助5.5万元;为12名创业大学生发放创业场租7.09万元;成功推荐1名创业大学生当选为宁波市十大创业新秀;委托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运营管理的大学生创业园被评为宁波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全年新增大学生创业271人。
(四)组织开展就业实习。建立并拓展一批管理规范、政策落实、效果良好、留用率高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大力开发实习岗位,多途径发布信息,使有意愿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够及时参加实习。目前我市共有96家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2018年共有376名实践学生享受实践补贴 65.3万元。今年我们还打造“慈溪青英荟”大学生实习平台、“技赢未来”校企共建平台,为我市企业与市外高校、职技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共建实习基地搭建桥梁,常态化引进市外高校毕业生来慈溪企业实习实践。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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