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85K/2020-94368

发布机构: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日期:

2020-07-07

成文日期:

2020-07-02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环发〔2020〕23号

关于在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期间实施环境噪声监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7 15:48 信息来源: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各有关单位:

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7月7日至10日举行。为在考试期间给考生提供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环境,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将于7月6日17时至7月10日17时对城区内各类环境噪声进行严格控制。在此期间,所有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噪声防治措施,防止产生各类环境噪声污染,特别是建筑施工、铝合金切割、冲床加工、汽修等单位严禁夜间20时至次日6时施工、生产,各类娱乐场所排放噪声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在7月7日至10日,位于慈溪中学、浒山中学、杨贤江中学、三山中学、育才中学、实验高中、慈溪职高、行知职高等8个考场和开元曼居酒店、慈溪市辰茂国脉酒店和杭州湾国际大酒店3家考生住宿宾馆附近的各类有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必须停止,其它各类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和考生的影响。届时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将组织力量进行查处,望各有关单位认真执行。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