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负责人 | 陈吉峰 |
机构职能 | 牵头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经费政策及支出标准和全市事业单位改革有关财政政策及配套办法;牵头负责全市“三公经费”管理工作。参与制定行政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政策及标准。监督管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等基金;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公车改革、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分管部门(单位)的预决算、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等财政财务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和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配合做好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编制分管部门(单位)行业发展规划。 |
公开电话 | 0574-63837162 |
机构地址 | 浙江省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158号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