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负责人 | 叶伟丰 |
机构职能 | (一)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及编报执行情况。 (二)承担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决算及核算工作。 (三)承担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业务管理。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 (五)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赋予的相关职能。 (六)接受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业务指导,承担全市房改职能。 (七)完成市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公开电话 | 0574-12329 |
机构地址 | 慈溪市孙塘南路100号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08:00-11:30,13:30-16: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