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282688011591A/2020-98224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日期:

2020-08-10

成文日期:

2020-08-1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政办发〔2020〕62号

有效性:

有效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7日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浙江省、宁波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2020年度全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单位(详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基本分100分(详见附件2),内容包括主动公开(45分)、平台建设(10分)、解读回应(20分)、依申请公开(15分)、基础工作(10分),另设特别项。

  三、考核分值

  根据2020年度全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市级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分值1分,镇(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分值0.5分,上述考核分计入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总分。

  四、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结合自查自评、季度通报和第三方测评,最终得出考核结果。各单位须在11月中旬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做好工作总结。      

  五、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今年的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努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关切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促进政府治理能力和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为推动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建设取得更大成效,在建设“重要窗口”中走前列当标兵作出贡献。

 

  附件:1.2020年列入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单位
     2.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慈溪民盟、慈溪民建、慈溪致公党、慈溪九三。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