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282688011591A/2020-99054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布日期:

2020-08-14

成文日期:

2020-08-14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政办发〔2020〕65号

有效性:

有效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慈溪市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3日

 

慈溪市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宁波市和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推进我市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积极争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政教督办〔2017〕18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优先发展教育,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不断提高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水平。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城乡一体为方向,不断增加优质教育资源,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更加公平更有质量。

  二、目标任务

  依据国务院及浙江省教育督导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参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要求,以评估内容与标准为准绳,拉高标杆,加压奋进,推进优质均衡市创建,形成与我市长三角区域性中心城市相适应的优质义务教育体系,义务教育整体发展处于全省领先。力争在2022年,通过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国家级评估验收,为争创省教育现代化市奠定基础。具体目标如下:

  (一)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重点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加强对学校音乐、美术等专用教室的整改和建设,教室的数量与面积均达标。

  (二)均衡义务教育师资配置。专任教师100%具备教师资格,各校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专任教师数符合指标要求。

  (三)统一城乡学校装备标准。仪器设备、网络多媒体、图书装备等资源均衡配置,达到指标配置要求。加快智慧教育建设步伐,推进管理和教学的信息化。

  (四)提升政府保障服务能力。小学、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巩固率达到100%。“三残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健全完善残疾儿童、贫困生、学困生的关爱支持体系。做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及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比例高于85%。

  (五)全面提升办学质量。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坚决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坚持公办学校、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优质示范性高中定向招生名额不低于6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加快学校特色内涵建设,构建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体系。

  三、主要措施

  (一)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依法保障教育投入,市财政对教育拨款做到“三个增长”,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重达到省定要求;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不低于省定标准并适时提高,新增教育经费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切实保障教师待遇,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校际高位均衡。加快学校布局调整步伐,优化资源配置,盘活教育资源;新建学校必须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建设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最新标准进行建设;抓住全面创建标准化学校的良好机遇,加大学校软硬件设施投入,科学配置教学设施、仪器设备等教育教学资源,改善、更新中小学信息化教学设备,逐步缩小城乡校际间差距;大力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的再实践、再创新,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师资配置均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放在首位,引导教师严谨笃学,自尊自律,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保障师训经费,落实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10%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的规定;扎实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分层次、分类型推进教师培养工作,确保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均衡教师配编,按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统一配编标准进行配备,适度向规模较小的农村学校和实施小班化教学的学校倾斜;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确保每所学校每百名学生有1名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健全队伍流动机制,实行校长、教师合理有序交流;建立健全有利于稳定农村教师队伍的体制机制,在评优评先、绩效考核、职务评审等方面进一步向农村倾斜。

  (四)关爱弱势儿童群体,保障教育公平公正。加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学的服务与管理,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保障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完善量化积分入学制度;关爱留守儿童,完善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机制,加强与留守儿童家长的沟通联系,注重心理疏导,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加强特殊教育工作,积极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办学水平,加强随班就读的支持保障体系建设,合理配置资源,特殊教育经费达到规定要求;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按省要求建立资助制度,做到应助尽助、应免尽免,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五)扎实推进教育改革,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强化对拓展性课程建设的指导,推进初中必修课分层递进教学和小班化教学试点工作,深化有效教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进一步推进“轻负担高质量”工作;重视体艺工作,深入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和“体艺2+1”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全面加强全市劳动教育,积极培育劳动教育特色品牌,努力打造以劳动教育为主题的慈溪市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创新校外教育,组织开展中小学研学旅行,积极培育一批市级研学旅行先进典型。全力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校一品”,提升学校品味;进一步完善阳光招生政策,巩固公办义务教育零择校成果;完善学校发展性评价体系,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推动学校自主发展、内涵提升。

  四、工作步骤

  根据工作安排,创建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2020年6月至2020年9月)

  大力宣传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的重要意义,制定出台《慈溪市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有关部门、镇(街道)和学校在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工作的职责,做好创建宣传动员、业务培训,积极营造创建浓厚氛围。

  (二)自查整改 (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

  相关部门、镇(街道)对照指标中有关“政府责任落实、均衡发展机制建设、均衡发展水平、均衡发展满意度”等方面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协调,共同做好整改工作。对照资源配置等指标要求,排摸每一所学校的各项指标达标情况,建立目标整改清单,摸清当前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精准寻找差距。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建立倒逼机制,一校一策落实整改,确保在既定时限内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目标。

  (三)市级验收(2021年9月至2021年10月)

  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及专家,根据评定指标进行一次市级验收,做好申报前整改工作。制定专门计划,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全面提升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建设水平。

  (四)申报提升(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

  综合分析全市相关部门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督导评估资料、数据,形成《慈溪市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工作自查报告》,于2021年11月前向宁波市上报督导评估材料;2022年6月,做好迎接宁波市级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2022年9月至10月,做好迎接省级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迎接评估(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

  完善评估台账资料,查漏补缺,迎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现场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慈溪市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和检查。各部门和镇(街道)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管理机制,将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有效落实。

  (二)狠抓落实。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责任分解,明确职责和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落实专人具体抓,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镇(街道)负责本辖区义务教育高水平普及程度各项指标达标,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和辍学生劝返工作。在编制本镇(街道)规划时,要将中小学建设纳入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中同步规划。维护学校治安和安全,综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按有关规定承担新建、扩建校舍任务。各部门和镇(街道)要加强相互之间联动,共同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

  (三)强化指导。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及时了解创建工作进度,按照工作步骤,抓好各个创建环节。慈溪市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督查组,督查各镇(街道)义务教育工作,并指导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创建工作,确保我市顺利创成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

  

  附件:1.慈溪市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

     2.慈溪市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1

慈溪市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

  

  组 长:沈小贤

  宓永波

  副组长:杨 儿(市政府办公室)   王建成(市教育局)

  王维德(杭州湾新区教育文体局)

  成 员:黄华正(市委编办)      谢 晖(市公安局)

  应 杰(市残联)             丁建权(市发改局)

  孙聚峰(市应急管理局)        孙剑波(市教育局)

  陈军燎(市财政局)        王冲达(市人力社保局)

  虞 晓(市资源规划局)      励国群(市住建局)

  朱胜军(市卫生健康局)

  潘群革(杭州湾新区教育文体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王建成兼任办公室主任,孙剑波、潘群革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慈溪市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教育局:负责对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工作进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组织实施中小学学校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城区中小学划片招生的有关规定,促进学校生源相对均衡;会同市委编办加强学校教职工编制管理;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建立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互派教师和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对口支教等教师互动交流机制,实现师资力量和教学水平的相对均衡;深化课程改革,创新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丰富德育内容和形式,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效。

  市委编办:负责根据上级统一规定的编制标准和在校学生数核定学校教职工编制。

  市公安局:负责依法加强对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推进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强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管理,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依法从重从快惩处扰乱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秩序和侵害师生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开展警校共建精神文明活动,选派优秀民警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配合学校开展法制教育。

  市残联:认真做好持证适龄残疾人的统计,办理残疾人证等工作,并对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康复训练提供指导和帮助。

  市发改局:负责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学校建设工程的规划立项指导;协助教育部门落实县域内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积极争取学校项目建设资金,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市应急管理局: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安全各方面防范、检查、整治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教育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根据年度财力增长和教育发展需求实际,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重达到省定要求;确保教育经费实现“三个增长”;落实好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政策;统筹安排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学校标准化建设配套资金与项目资金;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专项经费管理。

  市人力社保局:指导、监督教育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稳定教师队伍,加强对全市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按照有关规定,保质保量地为全市中小学配齐合格教师,并根据编制情况,及时补充。落实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政策,改善教师待遇。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在组织制定城乡中长期建设规划时要科学合理考虑中小学布点,规划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设施用地,按居住区规范配套建设,形成完整的教育设施网络;督促各镇(街道)将教育用地纳入建设规划;负责将学校建设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并办理学校建设用地手续;对新建、扩建的民办学校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市住建局:对于学校建设项目,本着从简、从快、服务至上的原则,简化办事程序,限时办理相关手续;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规范标准,严把质量安全关。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指定适当医疗机构,定期为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做好学校疾病预防工作,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中小学残疾学生肢体康复训练。

  杭州湾新区:负责对新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工作进行统筹安排、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根据创建标准安排财政性教育投入,核定学校教职工编制,落实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政策,改善教师待遇。中小学、幼儿园布点科学合理并保证相应教育用地,按居住区规范配套建设,形成完整的教育设施网络。严格执行公办中小学划片招生的有关规定,促进学校生源相对均衡。组织实施区域内中小学学校标准化建设。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慈溪民盟、慈溪民建、慈溪致公党、慈溪九三。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