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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282002977069X/2020-98301
市公安局
主动公开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2020-08-17
2020-08-17
面向社会
一、慈溪市公安局概况
主要职能
(一)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研究提出对策措施。组织开展110接处警和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开展全市反恐怖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对危害国内安全案件的侦查,反邪教方面的治安管控、情报分析、打击处置,对境内外敌对势力、邪教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
(四)主管和开展经济、刑事犯罪等侦查工作,组织实施刑事案件以及上级交办案件的侦查工作。配合实施全市公安技术侦察工作。
(五)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侦查治安部门管辖的食品药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依法管理户籍、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协助开展征兵政审工作。组织实施对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组织实施公安特警队的处突防暴工作。
(六)按照权限,组织实施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港澳台居民回本省定居管理,承担外国人来华留学、来华工作、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有关事宜的管理,开展国籍管理、移民管理、难民管理和非法移民遣返有关工作。落实人才落户政策,做好外国人才出入境、车驾管理等服务工作,吸引高层次人才、实用人才聚集。
(七)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维持道路交通秩序,开展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基础工作。
(八)负责指导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社区保安队伍、保安服务公司和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指导、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及互联网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实施网络信息监控和网络违法犯罪侦查。
(十)负责市看守所、拘留所管理工作。
(十一)落实全市公安法制工作,监督管理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开展收容教育审核、呈报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国家赔偿等案件的办理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市禁毒缉毒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市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和重要领导警卫工作。组织实施集会、游行、示威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和安保工作,维护公共场所治安秩序。
(十四)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通信勤务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公安大数据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的行业管理,组织、开展社会公共安全防范技术在公安领域的推广应用。
(十五)组织管理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和基本建设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六)规划和开展全市公安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表彰奖励、评优创模和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贯彻落实工作。制定全市公安教育训练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公安民警在职训练、警察体育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和涉警舆论引导工作。开展全市公安辅警队伍建设。
(十七)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全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监督。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组织开展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查处、督办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组织实施全市公安内部审计工作。
(十八)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的综合实绩评估。
(十九)指导、配合森林公安机构的业务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提升和推广枫桥警务模式,构建情报引领、科技支撑的立体化精准化基层基础新生态,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推进重点治理,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公安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加大警种之间的业务协同,着力推进公安服务高效办、就近办、一网办、一证办,进一步提升公安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大力推动公安工作数字化转型,深化“云上公安、智能防控”大数据战略,提高预警、预测、预防水平,切实提高社会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慈溪市公安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二、慈溪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慈溪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60911.47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472.56万元,下降2.36%。主要原因是政法委决算单独公开。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0911.4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0911.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8095.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816.15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091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134.69万元,占85.59%;项目支出8776.78万元,占14.4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0911.4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1472.56万元,下降2.36%。主要原因是政法委决算单独公开。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095.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38%。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42.09万元,下降2.75%。主要原因是政法委决算单独公开。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095.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50617.88万元,占87.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26.76万元,占5.90%;卫生健康(类)支出1140.72万元,占1.96%;住房保障(类)支出2909.96万元,占5.01%。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212.6万元,支出决算为5809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0%,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44740.33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4465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1%。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2456.99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245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29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3182.1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31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226.25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9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88%。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考核工作奖励经费30万元系消防考核奖取消。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0.5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88.7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8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2229.2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22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008.86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008.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787.85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78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352.87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35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2909.95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2909.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134.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639.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806.26万元、津贴补贴9903.63万元、奖金13459.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29.2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08.8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87.8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52.87万元、住房公积金2909.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87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4.44万元。
公用经费4494.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4.74万元、印刷费21.24万元、水费106.79万元、电费425.91万元、物业管理费101万元、差旅费221.4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1.57万元、维修(护)费171万元、会议费26.98万元、培训费54.37万元、公务接待费40.51万元、被装购置费313万元、工会经费297.05万元、福利费473.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9.9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75.6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30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6.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类)支出1460.52万元,占51.86%;其他(类)支出1355.63万元,占48.14%。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66.15万元,支出决算为281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6%。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410.52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41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00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主要原因是附海派出所改造还未完成。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1355.63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1355.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63.27万元,支出决算为972万元,完成预算的76.94%,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减少在外接待。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11.57万元,占1.19%,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11.5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19.91万元,占94.64%,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249.15万元,下降21.3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燃油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51万元,占4.17%,与2018年度相比,减少0.04万元,下降0.10%,主要原因是减少在外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11.57万元,支出决算为1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2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197.7万元,支出决算为91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燃料费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21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19.91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7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54万元,支出决算为4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02%。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人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411批次,累计9004人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慈溪市公安局部门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4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894.1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6.7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慈溪市雪亮工程“人脸+”智能分析应用中心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73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382万元,执行数为6022.39万元,完成预算的94.37%。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实现数据资源合理整合;二是提升打击犯罪效能;三是加快警情破案速度,提高工作效率,加速科技兴警的进程;四是增强社会安全防控布局,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五是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与获得感。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各部门系统数据共享、业务联动不够紧密;二是项目完工不及时。三是雪亮工程部分前端设备有待进一步升级。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与各部门系统的沟通协商,实现数据资源整合最大化;二是加强建设管理,从而加快项目进程;三是加大财政资金,进一步升级相关设备。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94.8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875.48万元,下降39.01%,主要原因是政法委决算单独公开。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5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7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6.1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慈溪市公安局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24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2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8辆。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公开01表至公开10表
注: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