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41969155XE/2020-109132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民政综合类

发布日期:

2020-08-17

成文日期:

2020-08-17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8-17 10:29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王素芸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大会期间提出的《关于发展养老事业的建议》(第178号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的战略方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发展,把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目标。如建议所述,去年我们根据《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出台了《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慈政发〔2019〕47号),从强化居家养老服务责任体系、健全服务设施网络体系、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等方面多管齐下,明确了养老服务工作的下阶段的工作方向和举措。结合我市实际,针对我市老年人的实际养老需求,我们因地制宜,整合资源,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乡统筹、整体推进”的原则,把养老服务放在民政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工作新格局。截至目前,我市拥有公办养老机构15家,在建2家,开业运作13家;共建成养老日间照料中心95余家,其中81家被评定为宁波市AAA级养老服务机构;今年新建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家,争取到年底实现每个镇(街道)建有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个社区(村)建有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真正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一、出台政策,统筹谋划,制定养老服务工作发展规划。近年来,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和养老服务全覆盖行动计划、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三年建设计划等工作意见,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助、服务补贴、队伍保障、政府购买服务等一系列激励措施和优惠政策,并多次提请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会议,为顺利推进养老服务工作提供了保障。2019年,先后召开了由各镇(街道)分管养老干部和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关于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发展的相关建议和意见。今年,根据浙江省、宁波市关于居家养老发展的指导思想,结合我市当前居家养老实际情况及老年人口的发展趋势,在充分调研排摸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情况下,我们开展了我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课题研究,在此基础上编制《“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为我市下阶段的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指明方向。

二、落实补助,丰富主体,完善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在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方面,主要有针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补助、运营补助,针对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补贴、高龄补贴等。目前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现有的奖补政策,如明确养老机构床位补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机构,用房新建的按照新增核定床位数给予每张20000元补助,分期到位,用房改造或租用的,租期5年以上按照新增核定床位数给予每张10000元补助,分期到位。如加强对特殊人群的财政保障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实施养老服务补贴。去年我们将保障对象进一步扩展,由原来的低保、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扩大到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本人及子女获得县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等五类家庭内60周岁以上老年人,补助标准为重度失能(失智)给予每人每月1125元、中度失能(失智)给予每人每月750元,低保家庭轻度失能(失智)给予每人每月493元。截至今年7月,全市共发放养老服务补贴 1056万元;继续发放高龄补贴,截至5月底享受高龄补贴为38521人,共发放资金1154万元。同时,在此基础上,我们积极鼓励、引导、指导社会力量参与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积极引进民间资本参与居家养老、机构养老,丰富我市养老服务建设主体。我市现有的养老日间照料中心中,除村(社区)开办外,个人投资开办、企业力量开办的也不在少数,养老机构中除民办外,也探索了公建民营方式,目前都运营较好。另外,我们立足实际,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着力提升养老服务品质。积极推动村(社区)养老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不断完善生活照料、保健康复、文体娱乐、精神慰藉、法律援助五位一体的服务内容。利用“智慧养老”平台,将全市老年人数据输入在册,可动态掌握老年人信息。同时,各养老日间照料中心通过提供每日至少一次的上门服务,如上门送餐、上门家政服务等,加强对辖区内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料,如发现老年人有特殊情况,可及时帮忙联系家属或送院,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截至7月底,享受政府养老服务补贴1787人,共发放资金1056万元。

三、建立平台,多方参与,不断探索创新养老服务新方式。一是开发使用智慧养老平台。目前,智慧养老平台已投入使用,各养老日间照料中心的经费发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补贴申请、审批等都通过该平台实现。利用手机APP扫码、服务计时等方式,不断规范日间照料中心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无缝的实时关爱和及时的应急救援服务,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二是双向发力,推进教育资源下沉。推进老年电大教育,每年春季班、秋季班学员近15000人。积极发挥老年教育讲师团作用,根据需求制定学习菜单,每年为基层老年学校免费送课300余堂,推动村(社区)老年教育发展。对新增老年教育点补助。2016年以来全市97个老年教育点得到了补助,共计38.8万元。同时,我们会同市委老干部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推动老年教育进镇(街道)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慈民养[2020]40号),目前,完成对已建成的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现场踩点排摸工作,确定超过60%的镇(街道)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具备符合教学的硬件条件,下步将与各老年大学沟通协调,提升软件实力。三是把准需求,抓好基层协会建设。市卫健局每年开展老年协会会长座谈,交流先进做法和管理经验,提升老年人协会的自我管理能力。每年组织召开了全市老年协会会长工作交流暨培训会议,交流工作并学习助力中心工作的方法。推进“情系夕阳 百万惠老”工程,联合市老龄工作基金会采购大屏幕电视机、活动音箱、麻将桌椅、课桌椅免费赠送村(社区)老年活动室,改善和提升基层老年活动室服务品质,2016年以来共计投入资金近600万元。四是整合资源,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联合81890指导镇(街道)对全市老年“一键通”话机使用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对登记信息进行了核对、完善、变更、注销,及时录入平台。联合市老龄事业基金会开展名医下乡活动,为医疗条件薄弱的村老年人提供了优质医疗服务。开展医养结合工作。出台《关于明确做好医养结合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关于在全市养老机构开展“康养驿站”建设的通知》,继续推进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服务,促进优质医疗服务资源延伸至机构、社区和老年人家庭,提高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四、加强监管,构建助老风尚,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事业有序发展。每年,我们多次联合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大队等对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联合检查,结合各养老机构、养老日间照料中心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方案。联合市民政执法大队对我市范围内的非法养老机构进行查处取缔。对于养老服务资金使用上,我们会同市财政局下发《慈溪市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以规范指导,确保各项资金用到实处。在服务标准上,我们引入宁波市养老服务机构AAA级服务内容,要求各机构参照执行,鼓励工作人员参加各类护理员培训、社会工作师培训等,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另外,我们积极引导志愿参与:开展大型现场志愿服务活动,组织老年志愿者通过设摊形式开展惠民服务。引导社会公益组织服务老年人。经常性开展敬老助老活动,推动形成多方社会力量参与的敬老氛围。联合《慈溪日报》采访了“长寿家庭”和“敬老文明号”候选单位。宣传先进典型,营造敬老爱老良好氛围;创新载体,加强敬老爱老宣传。组织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宣传普及老年健康科学知识和老年健康相关政策。组建慈溪市夕阳红艺术团开展文艺下乡、文艺走亲、艺术交流、送艺术骨干指导社区老人开展活动,引领和带动老年人参与文体活动,倡导积极养老、健康养老理念;多方联动,组织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开展各类节日慰问活动,看望慰问百岁老人、长寿家庭和困难老人。各镇(街道)、村(社区)也普遍开展了重阳节活动,通过电视专题报道、微信推送、文艺演出、走访慰问、悬挂敬老横幅、出刊敬老板报等多种形式宣传敬老月主题;探索创建“养老时间银行”。扶持和发展各类养老服务志愿组织,探索建立新服务模式:借用政府公信力,民政牵头、市级各部门共同配合,利用社会各类志愿资源,以积分制形式,建立“养老时间银行”。

下阶段,我们将结合建议内容,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动适老化改造,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保障机制,不断推进我市养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慈溪市民政局

2020年8月17日




抄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局,庵东镇主席团。

联系人:范如伦

联系电话:63016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