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85K/2020-104222

发布机构: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信息公示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发布日期:

2020-08-24

成文日期:

2020-08-24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佰力(慈溪)非织造布有限公司年产300吨聚丙烯熔喷无纺布、500万只口罩生产线项目拟审批公告(龙山所)

发布日期:2020-08-24 09:37 信息来源: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300吨聚丙烯熔喷无纺布、500万只口罩生产线项目

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灵绪二路699号

佰力(慈溪)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年产300吨聚丙烯熔喷无纺布、500万只口罩生产线项目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项目建设应以实施清洁生产为前提,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减少各类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委托市域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新建企业标准。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3、熔融挤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及表9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

4、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严格按环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5、各种固废分类收集。塑料边角料收集后作综合利用。废过滤网、水喷淋系统油渣、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并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作安全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8月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龙山所

联系电话:0574-63780079   63961742

通讯地址:慈溪市龙山镇灵峰路综合写字楼(灵峰路1000号)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