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421869759/2020-102964
农业农村局
主动公开
建议提案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2020-08-24
2020-08-24
面向社会
庵东联络委: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我局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具体承办意见,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作为推进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举措,积极推进强村富民工作。到2019年底,全市拥有村级集体资产总额152.7亿元,比上年增长12.4%,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11.5万元,比上年增长9.5%;实现经营性收入5.6亿元,比上年增长9.3%,村均169.7万元,比2018年增长14.7万元。4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80%以上。
一、关于积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问题。一是积极增强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从2007年起连续出台了三轮实施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扶持政策,2017年又出台了第四轮《市级财政补助村(2017-2021)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意见》(慈党办[2017]8号),对列入市级财政补助村范围的村,对购买、新建、改造物业用房给与70%的补助。新一轮扶持政策出台以来,共计完成实施项目17个,下达专项补助资金3364.91万元。如周巷镇7个村通过镇统筹抱团在食品城购置物业用房出租,一个村每年可增加20万元左右的收入;观海卫镇6个村通过镇政府资产配置给村级的方式,一个村每年可增加10余万元收入,很好地增强了村级“造血”功能。截止2019年,我市31个市级财政补助村村均经营性收入达到39.87万元,比2018年增加36.6%,其中4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17个,比2018年增加12个。同时,建立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兜底保障制度,按照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一般村、较好村,对全市150个村每年分别补助公用经费55万元、35万元、25万元,市、镇(街道)财政各半负担,每年市财政下达公用经费补助2975万元。二是积极兑现村级留用地政策。市委市政府对村级留用地兑现工作历来相当重视,2014年出台了《慈溪市进一步规范落实村发展留用地指标的实施办法》(慈党办[2014]70号),从实施原则、指标核算以及指标落实方式等方面对村发展留用地指标落实工作进行了明确。为满足村(社区)自建需要,之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在编制城市控规时,已经安排了一部分地块用于村(社区)村发展留用地项目自建,但因资金等问题,项目未能落地。因此,对落地有困难的,鼓励村(社区)选择货币安置或回购安置方式予以逐年解决。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逐年消化2013年以前产生的欠账指标,其中2020年起调整为1600万元。截至目前,历史欠账部分市财政累计下达货币安置资金达6810.06万元;对2014年1月1日后新产生的留用地指标,原则上做到即征即留。截至目前,即征即留部分累计返还留用地指标费达10500.50万元。对于确需选择村(社区)自建的,建议村(社区)选择符合两规、条件成熟的落地地块,并明确项目类型,完善立项、选址和预审等前期工作,在前期条件成熟的基础上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将给予重点倾斜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三是探索宅基地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盘活机制。探索农村宅基地退出和盘活机制,引导宅基地合理、有序流转,推进建设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我市已出台《关于慈溪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的实施意见(试行)》(慈土资发〔2018〕45号),允许集体建设用地以集体使用方式供应给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后用于乡村旅游、农家乐、民宿等项目建设,以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盘活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目前,我市龙山镇山下村、匡堰镇岗墩村及桥头镇五姓村正在积极开展闲置农房激活利用试点,通过盘活村内闲置农房和村集体用房发展民宿项目。
下步,尤其在“十四五”期间,我们建议市委市政府将继续出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政策,进一步加强留用地政策兑现,把您们提出的比如村村联合等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新模式的建议采纳到下一轮政策中。
二、关于改进指导服务问题。一是深入开展会计代理制度建设。近年来,我市深化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在指导每个镇(街道)均建立1个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基础上,由代理中心与村(社)签订规范化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其中明确代理会计由镇(街道)统一聘用、统一管理,平均每位代理会计代理3-4个村,其报酬水平不低于辖区内村专职干部平均水平,代理服务中心经费列入镇(街道)财政预算,从而稳定了代理会计队伍。截至目前,我市18个镇(街道)共聘用代理会计96名,全市18个镇(街道)的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被认定为宁波市标准化“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占比达到100%。同时加强村级财务人员培训,每年都召开由代理会计和村级财务人员才加的培训会议,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和廉政教育。二是进一步完善股份制改革。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下发的《关于加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管理的通知》(甬农发[2019]94号)要求,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健全收益分配民主决策机制,规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分配,增强农民财产性收入,提升农民获得感。同时,每年组织各级开展村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解决。
下步,我们将进一步规范会计代理制度,督促代理会计报酬不低于村专职干部平均水平的制度落到实处;根据宁波市局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鼓励指导有条件的村开展分红。
三、关于加强监督管理问题。 一是积极开展村级财务审计。今年以来在开展日常村级财务审计的同时,我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人任期届满审计工作的通知》(慈农〔2020〕43号),要求各地在今年换届前从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及重要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开展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按规定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加强民主监督。依法选举产生村务、财务监督合一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各村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每个小组由3-5名成员组成,主要负责村财务资金、资产、资源的收支处置监督工作,明确每月各项收支报账前,由民主理财小组成员逐笔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盖上审核专用章报代理会计入账。目前,我市306个村均已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共有成员1012名。另外,定期开展村级财务公开检查,督促各村按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下步,我们将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的效能,确保审计出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及村监会的监督作用。
四、关于强化保障支撑问题。一是以项目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首先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2020年度已下达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1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村内道路、村庄绿化、村民活动中心、文化礼堂、休闲场所及停车场等。21个项目计划投资4321.72万元,市级及以上财政计划奖补2477万元,2020年度已拨付奖补资金1915.03万元;其次实施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近年来,以典范村、精品村、示范村、宜居村和风景线分类培育建设为载体和抓手,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升级版。目前,全市美丽乡村分类培育建设已覆盖134个行政村,新打造中横线精品线、提升南部沿山精品线,新打造胜山镇四灶浦沿江风情线和新浦镇海韵风情线,累计批复工程直接投入总额7.9亿元,完成村级道路改造提升41.5万平方米,立面改造93.3万平方米,绿化景观提升39.1万平方米,绿道建设23公里,路灯改造5047盏,河道护栏提升3.3万米,停车位新增1244个;累计兑现政策扶持资金2.33亿元。二是加强考核和保障力度。2020年,我市将经营性收入40万元以下村消除任务完成情况列入乡村振兴考核;建立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兜底保障制度,将全市150个薄弱村、一般村、较好村分类给与村级公用经费保障。
下步,我们将结合美丽乡村及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加强调查研究,听取镇村基层意见建议,积极建议市委市政府加大对垃圾分类、“清爽行动”等的财政支持力度,为保障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联系人:胡利强
联系电话:63976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