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282688011591A/2020-100914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发布日期:

2020-08-31

成文日期:

2020-08-3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政办发〔2020〕70号

有效性:

有效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慈溪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31日


慈溪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阶段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是提升生态文明水平、建设美丽中国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为深入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20〕54号)精神,推动我市积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强化固体废物治理能力,进一步建设美丽慈溪,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化提升美丽慈溪建设,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全面覆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园林垃圾、电子废弃物等多源固体废物管理需求,积极推动固体废物处理向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为重点,全面形成“全类型、全覆盖、全过程”的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建成“源头管理精细化、贮存转运规范化、过程监控信息化、设施布局科学化、最终处置无害化”的“无废城市”建设慈溪模式。

  (三)实施范围与时限

  本方案的实施范围为慈溪市域范围,基准年为2019年,分近期(2020—2022年)和远期(2023—2025年),计划2022年建成省级“无废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能减则减,全面抓好产废源头减量化。

  1. 抓好源头减量管理。加强固废产量大的行业整治提升和清洁生产,开展固体废物减量化工艺改造。改进污水处理方案和污泥脱水干化设施,减少污泥产生量,降低出厂污泥含水率。(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经信局、市水务集团)深入推进“肥药两制”改革,减少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量及其废弃物产生量。降低地膜覆盖依赖度,减少地膜使用量,推广应用生物降解地膜和0.01毫米以上的标准地膜。(市农业农村局)

  2. 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引导工业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依法对相关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展绿色工厂创建,推动循环型工业、生态农业、循环型服务业发展,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农业农村局)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提倡绿色构造、绿色施工、绿色室内装修。(市住建局)推进邮政系统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开展包装回收试点行动,推广使用可循环包装。(市商务局、邮政集团慈溪分公司)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以非居民端为重点推行对象。(市发改局、市综合执法局)

  (二)坚持应分尽分,全面落实分类贮存规范化。

  3. 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市综合执法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委宣传部)优化智能回收装备的硬件配置和软件功能,采取智能收运和集约处置。(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环境信用体系。(市综合执法局、市发改局)提高前端垃圾分类工作的经费投入,实现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市综合执法局、市财政局)

  4. 强化医疗废物源头分类管理。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按规范分类。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对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瓶(袋)等可回收物规范化分类处置。(市卫生健康局)

  5. 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制定一般工业固废管理办法,落实一般工业固废分类贮存制度,督促企业做好固体废物产生种类、属性、数量、去向等信息填报。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建设分类贮存设施,抓好危险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管理。(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6. 构建建筑垃圾源头分类体系。对建筑垃圾进行就地分类,对建筑垃圾中的可再生物进行分拣。(市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局)

  7. 加强实验室废弃物分类管理。建设规范且满足防渗防漏需求的废弃物贮存设施,做到实验室废弃物的分类收集贮存、依法委托处置。(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坚持应收尽收,全面实现收集转运专业化。

  8. 建立完善全域固体废物收集体系。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建立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体系试点。(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推广小箱进大箱回收医疗废物做法,实现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网络体系全覆盖。(市卫生健康局)建成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集中统一收运体系,健全教育、科研、医疗卫生、检测机构等单位实验室废物统一收运模式。(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局)持续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体系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制度,建立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并实现全覆盖。(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执法局、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商务局)健全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并实现全覆盖。(市综合执法局)

  9. 加大固体废物转运环节管控力度。加强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固体废物转移交接记录制度。探索危险废物运输管理模式。(市交通局、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公安局)

  (四)坚持可用尽用,全面促进资源利用最大化。

  10. 大力拓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渠道。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推进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工作。加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推进工业污泥、城市污泥的综合利用。(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水务集团)

  11. 加快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生活垃圾多途径资源化利用方式,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鼓励回收企业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回收网络。(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应用高效自动化分拣加工技术及设施,对混合型再生资源进行二次分拣。加快建立低价值再生资源及单品种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到2020年底,全市培育有实力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至少1家。(市商务局)

  12. 统筹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动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分质利用,完善回收处置体系。健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标准体系,提高再生产品质量。推行建筑渣土和工程泥浆的供需对接,研发工程泥浆资源化利用工艺,提高资源化利用率。(市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局、市科技局)

  13. 着力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长效运维,保证畜禽粪污的高效综合利用和达标排放。以种养循环、就近利用为重点,推广有机肥集中处理模式,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建成省级美丽牧场。(市农业农村局)统筹推进全市秸秆资源化处理和利用产业发展,探索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市场化机制,提高秸秆、废旧农膜的回收利用水平。(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综合执法局、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五)坚持应建必建,全面推进处置能力匹配化。

  14. 加快补齐固体废物处置能力缺口。2020年前,建成投产慈溪市开诚有机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厨余项目和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二期项目。到2022年,建立完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清运体系,配套补齐分类暂存场所、收运车辆、收运设施,建成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置设施。完成上级下达的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和示范村创建任务。(市综合执法局)到2020年,建成宁波诺威尔大气污染控制科技有限公司SCR催化剂处置线技改扩建项目。到2021年,完善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平台。(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到2021年,完成综合垃圾填埋场选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2022年12月底前,建成综合垃圾填埋场和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炉排炉(三期)工程项目8号炉,9号炉视垃圾处置情况适时启动。(市综合执法局、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完善农业废弃物处理处置能力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执法局、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商务局)到2022年,建成生活类再生资源综合分拣中心1个。(市商务局)到2021年,建成城市污泥减量处理设施,实现污泥综合减量。(市水务集团)

  (六)坚持应管严管,全面形成高压严管常态化。

  15. 重点加强固体废物物流及资金流的管理。进行源头分类管理、中间转运管理、末端处理管理的精细化管理,明确各环节管理的责任单位及管理责任。(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加强本地危废运输企业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资质企业从事危险废物运输的行为。(市交通局)严控产废单位将处置费用直接交付运输单位或个人并委托其全权处置固体废物的行为。(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加强淤泥的利用处置管理,完善末端处置的监管体系。(市水利局)规范废弃电子电器、废旧汽车回收、车辆维修行业废弃物等收运处置的市场体系建设。(市商务局、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局)

  16. 持续加大执法力度。落实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建立完善网格化的巡查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加强固体废物监管队伍建设。(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税务局)

  (七)坚持应纳尽纳,全面实现管理手段信息化。

  17. 着力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通过固废综合监管平台落实各类危险废物的动态监管,实现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转移联单电子化。推动固体废物转运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基本实现对重点产废单位的固体废物联网监控。(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交通局)

  18. 推动建立协调联动共享机制。加快打通各类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数据共享与平台互联互通。基于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着力打造监管“一张网”。(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

  (八)坚持创业兴业,全面推动治理行业产业化。

  19.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培育发展环保产业,推动环保管家受产废者委托统筹开展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及处理处置工作。(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执法局)进一步落实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依法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优惠政策的企业,依据国家税收政策实行减免。加大对可回收物、再生资源、污泥、畜禽粪污等资源化利用的补贴力度。(市税务局、市财政局)至2022年,在重点行业领域培育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骨干企业数量2家以上。(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

  20. 强化政府引导作用。在政府投资公共工程中,优先使用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等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推广新型墙材等绿色建材应用。(市住建局)统筹多方资金投入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领域,简化对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建立并落实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奖补支持制度。(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人行慈溪支行)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局)

  21. 大力推进治理技术创新。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资源化利用研究,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科技局)

  (九)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动制度创新精准化。

  22. 破解固体废物底数摸清难。全面推广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领域电子化申报,建立固体废物从产生、收集、运输、利用、处置全流程的闭环管理。(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经信局、市大数据发展中心)

  23. 破解综合利用产品出路难。健全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产品的市场应用体系。(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着力解决建筑垃圾、城市污泥、畜禽粪污、秸秆等资源化利用产品的出路问题。(市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

  24. 破解利用处置项目落地难。鼓励建设观光工业式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并接受公众参观,努力化解“邻避效应”。(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发改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

  (十)坚持长效常治,全面形成齐抓共管制度化。

  25. 夯实产废者的主体责任。坚持污染物“谁产生、谁负责”、“谁产生、谁治理”的原则,延长产废者的责任追究链条。建立各制度的监督机制,执法部门严格执法,保证制度有序推进。(市经信局、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

  26. 压实政府的监管职责。力争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绩效管理和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细化“无废城市”建设分年度重点任务和工作清单,厘清部门责任和分工,巩固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商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慈溪市“无废城市”创建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宁波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把“无废城市”建设列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无废城市”建设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以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配置的重要参考,有关工作纳入“美丽慈溪”年度工作考核体系。

  (二)落实资金支持

  建立健全“无废城市”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围绕“无废城市”建设的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完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增强财政扶持力度。

  (三)提升技术支撑

  定期组织专家团队,针对“无废城市”建设中遇到的技术和管理问题探讨研究解决方案。深化相关领域产学研合作,提升各类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国内外技术经验交流,探索技术创新与管理制度协同发力的有效模式。

  (四)加大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信息渠道,构建全面立体的“无废城市”宣传教育体系,培育“无废”理念,激励和动员全社会关注、参与和监督“无废”工作,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加强人们对“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五)加强监督考核

  深化信息公开制度,切实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固体废物产生、利用与处置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逐步建立《实施方案》中重点任务与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挂钩机制,确保按进度安排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1.慈溪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
     2.指标说明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慈溪民盟、慈溪民建、慈溪致公党、慈溪九三。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31日印发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