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 强化责任担当
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慈溪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7年2月21日)
王海寅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慈溪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宁波市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的要求部署,回顾总结我市2016年纪律检查工作,研究部署2017年任务。刚才,市委高庆丰书记作了重要讲话,为做好今年纪律检查工作明确了方向,提出了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6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市委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以上率下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部署新要求,主动作为,齐心合力抓好执行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组织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保持政治定力,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一)政治和纪律保障作用有效发挥。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围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报告会宣讲等形式,深入学习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和重要内涵,督促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市镇两级换届纪律监督,严明“九个严禁”要求,针对上级纪委明确的“十个严查”问题,强化换届风气巡回督查,保障换届工作顺利推进。加强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下发《关于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的通知》,制定出台《慈溪市公职人员担当容错和不作为问责办法(试行)》,鼓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同时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整治力度,对安全生产监管、临时建筑批后监管、合用场所排摸整治、“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监管、危旧房屋排查整治、群租厂房安全整治以及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28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落实。市委贯彻上级“四专”工作要求,成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探索建立“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信息监管专项平台,推动各级党(工)委(党组)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牵头抓总的责任。下发《市委市政府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党(工)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完善反腐倡廉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严明“一案双查”要求,初步构建起了条目式明责、清单式履责、绩效式评责、对应式追责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严格执行“两个责任”报告制度,分批听取了各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关于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个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廉洁自律的情况报告,全年共约谈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49人。突出巡察工作政治属性,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传导至基层单位,全年共对6个镇(街道)、9个市级部门、11个行政村进行了巡察,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91个,向执纪执法部门移交问题线索30条。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效显著。深入开展正风肃纪系列行动,围绕“酒局”“牌局”、因公外出、公车管理使用、津补贴发放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6次,直接处理违规人员28人,对19名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进行上追问责,对其中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严肃予以通报,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督促各地各部门定期开展作风效能自查,组织镇(街道)纪(工)委、派驻机构协作互查,全年累计开展自查、互查960余次,发现并纠正问题350余个,处理违规人员227人。探索推行正风肃纪与减编控编联动管理机制,向市编委办函告检查情况10次,联合对1家作风松懈、纪律涣散的单位作出冻结编制的处理。
(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实践。深入开展“信访大整治”、镇级工程项目问题排查等专项行动,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信访监督、谈话函询,做到抓早抓小。强化问题线索的搜集和分类处置机制,推动动辄则咎机制常态化,对7名违规违纪的市管干部进行组织处理。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健全与组织、公安、检察、审计等执纪执法单位联系沟通、线索移送、案件移交等工作机制,2016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信访举报567件,立案204件,党政纪处分206人,同时也为受到不实信访举报的58名党员干部澄清问题。推动执纪审查制度化、科技化,制定落实《慈溪市纪委监察局谈话函询工作暂行办法》、《信访件双向移送工作办法》、《信访工作首问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定,启用中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系统和全市纪检监察案件信息管理处置系统,做好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等工作,开展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严明执纪审查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切实做到安全文明办案。
(五)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不断加强。深入开展党内重要法规学习宣传,围绕新修订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内容,通过组织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为主题的微型党课、文艺党课比赛,制作学习图版进行巡展宣传,对新提拔的市管干部进行党纪法规知识集中测试,在党代会期间向与会代表发放准则条例单行本等载体,深入开展系列学习活动。继续在党政信息网实施“纪委提醒您”、“纪委通报你”等专项工作,共发布提醒45期、通报46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永远在路上》、《郑义门》等廉政教育片,梳理本地廉政文化资源,挖掘具有较大影响的家规家训,横河孙家境成功申报宁波市廉政教育阵地,其家风教育故事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予以播出。有序推进机关干部廉情档案库建设试点工作,认真做好市管干部廉情信息数据录入和核查比对。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联审机制,加强外出学习考察、因公(私)临时出国境审核调查,做好“三项公务活动”备案和“三礼”上缴等工作,全年共受理党风廉政意见征求597次3630人,审核外出学习考察85批(次),审核因公(私)临时出国境169人(次),对1名违规因私出国的市管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开展农村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权力运行不规范的2个村级党组织予以通报批评,对6名街道工作人员、村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六)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强化学思践悟,筑牢“四个意识”,增强政治定力。认真对照省委“八个不要”要求,组织实施“提质强纪”工程,深入查摆问题,补齐短板不足。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出台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提名考察办法,强化市纪委对下级纪检组织的领导。把好镇纪委委员候选人政治素养关,选优配强镇纪委领导班子,顺利完成各镇纪委换届工作。出台《慈溪市纪委派驻机构履职清单(试行)》,择优选调26名年轻干部充实到派驻队伍,保障派驻机构有人办事、有章理事。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水平,依托名牌大学优质办学资源开办专题研讨班,设立“青年论坛”,组织“啄木鸟在行动”系列活动,全年共开展“点题培训”等各类学习活动12次,锻炼纪检监察干部629人(次)。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制定落实《关于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规定(试行)》,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基本信息库,严格落实个人事项和外出报告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严管厚爱,有效防止“灯下黑”问题。
2016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深化,党风政风明显改善,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仍然艰巨,一些顽疾还没有得到有效根治,有些问题还刚刚破题,新情况还在不断出现,比如个别单位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意识尚待进一步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的思路和载体、手段有待进一步的拓展和丰富;少数党员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对自身的要求不高,侥幸心理仍然存在,顶风违纪的问题仍有发生;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观念、能力素质、履职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7年主要任务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宁波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召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建设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深刻、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全会、宁波市纪委全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纠正“四风”,巩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坚持标本兼治,切实维护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建设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严明政治纪律,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决保障全市工作大局。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切实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自觉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做到拥护核心、向党中央看齐。加强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部署落地。深化担当容错,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鼓励引导党员干部围绕大局干事创业、勇立潮头。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党委主抓直管机制。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各项规定,强化党(工)委(党组)主体责任意识,压紧压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深化“四专”建设,健全完善“三书一报告”等工作制度,探索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把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督促各级党组织把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要求贯穿于管党治党的全领域、全过程。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履行专责监督职责。强化党内监督,进一步发挥各级党(工)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工)委(纪检组)专责监督、党(工)委(党组)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支部(党小组)日常监督作用,形成层层推动、系统有效的党内监督体系。加大问责力度,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问责,曝光典型问题。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坚决纠正“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保持正风肃纪强劲势头。高标准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落实,盯牢老问题,盯紧新动向,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往实里做。注重运用“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提高发现问题的水平,深挖转入地下、改头换面、打“擦边球”的“四风”问题。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到位的、“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责任。
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全面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措施的执行情况,认真开展“回头看”,总结既往经验,加强分析研判,结合慈溪实际,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更加务实管用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提供制度保障。督促各地各部门完善作风效能自查自纠工作制度,健全镇(街道)纪(工)委、派驻机构协作互查工作机制,强化检查结果通报和运用,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效。
(三)践行“四种形态”,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全面掌握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整体情况,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和处理,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健全完善早发现、早处置机制。聚焦“六项纪律”,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全面落实提醒约谈、谈话函询等制度,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层层设防、动辄则咎,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提高政策策略和方式方法的针对性、灵活性。
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清醒认识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对查办腐败案件工作的新要求,认真做好监督、调查、处置等工作。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健全完善纪委与执纪执法机关协调沟通、信息共享机制,探索建立监察委员会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在线索处置、证据运用、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协调衔接机制。认真做好执纪监督、执纪审查、追逃追赃、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等工作,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注重发挥查办腐败案件的治本功能,深刻剖析典型案件,查找问题症结,堵塞制度漏洞。
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办力度,严肃查处侵占挪用、套取财政资金、受贿索贿、克扣强占等“小官小腐”、“微权微腐”的问题。深化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加强农村基层权力运行情况的督查检查,强化村级组织换届风气监督,严肃查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扶贫惠农等领域的突出问题,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
(四)深化体制改革,高标准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积极审慎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按照省委确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全力抓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快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监察体系,不断提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水平。积极稳妥推动合署办公后纪委、监委在职能、机构、人员等方面的全融合,按照管理权限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建立健全与司法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机制。
巩固提升纪检体制改革成果。深化纪检机关内部机制改革,创新组织制度,调整内设机构,使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持续推动镇(街道)纪(工)委“三转”,推动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的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研究制定镇(街道)纪(工)委委员履职规程,切实发挥纪(工)委委员的职能作用。
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管理指导,完善派驻机构工作运行机制,建立绩效管理考核办法,为派驻机构履职履责营造良好环境。派驻纪检机构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全面开展政治巡察。围绕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的纪律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等情况开展政治巡察,重点检查执行政治纪律、遵守政治规矩情况和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切实抓好问题反馈和线索移交,做到“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加大巡察“回头看”力度,落实问题整改。完善巡察工作机制,提高巡察工作发现问题、反映问题和推动问题解决的能力和水平。
(五)注重抓本治源,提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水平
建设立体化廉政教育体系。围绕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等主题开设廉政课程,经常性对党员干部开展教育培训。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分层分类开展专题教育,深化提醒通报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关键人员特别是“关键少数”拒腐防变的能力。创新教育方式,丰富教育内容,强化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借助微信、网站等平台,构建基于互联网、面向全社会的廉政教育“微”频道,不断拓展廉政教育覆盖面。
打造本土化廉政文化品牌。寻找廉政文化和“慈孝、青瓷、围垦、移民”四大地域文化的契合点,挖掘建设一批具有慈溪特色的廉政教育阵地。继续做好具有较大影响家规家训的搜集整理,以家风建设为主题组织开展廉政文化活动,推动优秀家规家训从家庭走向社会,用家风涵养党风政风民风。
构建闭环式监督制约体系。聚焦执纪监督、执纪审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立足于加强人的监督、事的规范、权的制约,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规范用权、廉洁自律的制度体系。综合运用廉情档案、信息互通等手段,提高干部监督的实效性。突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利益输送等具体举措,结合慈溪实际,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充分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员队伍作用,深化反腐舆情监测和舆情综述函询制度,引导社会、媒体规范监督、有效监督、全程监督。
(六)提高政治站位,从严锻造监督执纪“四铁”队伍
增强政治定力。坚决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首位,始终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带头践行“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鉴别力。把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作为神圣使命,以铁的担当传导责任压力,以铁的纪律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以铁的手腕整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铁的韧劲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始终保持监督执纪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加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以上率下带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结合监察委员会成立后人员融合、工作流程磨合,深化实施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完善干部考察评价方式,加大干部交流培养力度,切实把政治过硬、能力出众的优秀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当中来,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让党员群众满意的监督执纪铁军。
强化监督制约。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明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监督管理等工作规程,全面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用,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把自我约束同接受党内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我们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新常态赋予新使命,新挑战蕴含新机遇。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上级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不断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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