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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决定

来源:市纪委 发布时间:2020-08-31


中共慈溪市纪委

关于开展“清风七大行动”为清廉慈溪建设提供政治和纪律保证的决定

(2018年8月16日中国共产党慈溪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宁波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宁波市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以及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在服务保障“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推进创新活力之城美丽幸福慈溪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切实增强为推进清廉慈溪建设站岗护航的自觉,推动全市上下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根据省委、宁波市委关于建设清廉浙江、清廉宁波决定以及省纪委、宁波市纪委相关保障决定的要求,按照市委建设清廉慈溪的部署,市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作出如下决定。

一、开展“清风护航”行动,切实发挥政治和纪律保障作用

1.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自觉地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每一项工作中,严格执行《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对照“七个有之”“五个必须”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

2.全力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紧紧围绕“三大攻坚战”、“‘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最多跑一次”改革、“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等党中央、省委和宁波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各项中心任务,紧盯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加大监督检查、执纪执法、问责曝光力度,严肃查处懒政怠政、各自为政、各行其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切实保障政令畅通。认真处置群众信访举报、职能部门移送、新闻媒体曝光等问题线索,及时发现在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等方面的问题,严查快办“三大攻坚战”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

3.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协助市委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突出政治巡察,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践行“四个意识”、执行党章和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及时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规选人用人、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等问题,着力解决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不强,党的领导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进一步发挥震慑、遏制、治本的“利剑”作用。

二、开展“清风强责”行动,全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4.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把清廉慈溪建设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行“三交底”廉政谈话,严格执行“六书四检三查两报告”制度,督促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健全责任落实体系,完善压力传导机制,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向下属单位、国有企业、医院学校、村居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层层压实。督促各地各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当好清廉慈溪建设“施工队长”。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发挥好职能作用,认真抓好市委清廉慈溪建设决定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

5.坚决落实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清廉慈溪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履职履责,发挥好主力军作用,当好参谋、出好点子,协助各级党委(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主责部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清廉慈溪建设各项任务顺利推进。协助党委(党组)提炼好、宣传好推进清廉慈溪建设的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市共建、全民共推的良好氛围。

6.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协助市委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落实清廉慈溪建设决定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贯彻落实是否及时、工作措施是否有力、工作效果是否明显、党员群众是否满意。健全监督责任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重点考核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协助党委是否到位、深化“三转”是否坚定、强化监督是否精准。加大问责力度,刚性实施“一案双查”,对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不力,在推进清廉慈溪建设中不研究、不部署、不落实,履职履责不到位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对典型问责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三、开展“清风肃纪”行动,持续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

7.驰而不息纠“四风”正作风。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宁波市委、市委各项规定,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坚持处置、追责、曝光多管齐下,管出习惯、成风化俗。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坚决防止回潮复燃。从严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务接待、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违规参与“酒局”“牌局”、大办婚丧喜庆等各类突出问题。以更大力度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照“十种表现”,重点纠正不敢担当、爱惜羽毛、好人主义,以及中梗阻、不作为、乱作为、慵懒散漫、冷硬横推等问题。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不良影响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督促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带头转变作风。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松、力度不减,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律从严查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一律通报曝光,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一再发生的地方单位,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责任。

8.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出让、房产开发、资源开发、政府采购、金融信贷、公共财政支出,以及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经商牟利等方面的腐败问题,切实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深化问题线索集体会商和分类处置机制,加大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核查督办力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持防逃追逃两手抓,加强对出入境证件集中统一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断腐败分子外逃后路。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意识,严格按照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审查调查安全。完善公众参与反腐败的保护和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实名举报,从严查处诬告陷害和打击报复行为。

9.严肃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开展扶贫及对口帮扶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工程项目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及其“保护伞”。深化农村涉纪信访问题专项整治,督促落实镇(街道)党(工)委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和督查督办,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查办、限时办结,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

四、开展“清风筑网”行动,着力构建权力监督制约体系

10.拓展延伸监察网络。推动监察工作向镇(街道)延伸,贯彻落实上级监委关于县级监委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的指导意见,赋予镇(街道)监察办公室部分监察职责,强化对基层公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探索向国有企业、医院、学校等领域延伸监察监督工作,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确保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纳入监督范围。

11.织密权力监督网络。聚焦监督首要职责,健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坚持差异化监督与协同化监督相结合,建立健全市纪委机关内设职能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道)纪(工)委、巡察机构信息交流、组团协作等机制,实现工作一体考虑、力量整体调配、成果综合运用。突出日常监督,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整合派驻力量,强化统一管理,完善考评机制,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做到有苗头早提醒、有问题早报告、有线索早核实。

12.推动扎牢制度笼子。督促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完善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规范“一把手”用权。督促职能部门不断完善公务接待、会议培训费用支出等制度,出台婚丧喜庆事项报告等规定,提升制度执行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督促落实公职人员防止利益冲突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公职人员利益回避制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向企业违规借贷、违规持股、低价购房、乱收费乱摊派等违纪违法行为。督促公共资金、公共资源、公共资产及国有企业的监管部门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切实压缩权力寻租空间。督促各地各部门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推进内部事务公开特别是“三公”经费公开。紧密结合近年来发生的腐败案件,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五、开展“清风育林”行动,坚决维护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13.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规范实施“第一种形态”,督促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发挥好主责作用,落实好党委(党组)书记约谈提醒、签字背书等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谈话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完善机关干部廉情信息常态化搜集机制,加强廉情信息汇总梳理和廉政风险分析预警。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握“四种形态”适用情形,综合考虑性质情节、后果影响、认错悔错态度等情况,依纪依法、精准妥当作出处置。完善“谈话函询+核查”工作模式,加大核实力度,对敷衍塞责、欺瞒组织,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

1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紧盯“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精准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开展政治生态建设状况评估报告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积极构建政治生态建设评估、监督报告、修复净化相互衔接、良性循环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激浊扬清、扶正祛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5.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深入贯彻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担当作为实干争先的若干意见》,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大力支持敢闯敢干、锐意进取的干部,关心帮助犯了错误的干部,严肃问责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完善澄清保护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问题。注重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把敢担当与乱作为严格区分开来,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搞“纪律松绑”。

六、开展“清风促廉”行动,积极营造崇廉敬廉良好氛围

16.加强清廉教育。深入开展党性和纪法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作为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修课,列为市委党校、市纪委清风讲师团的精品课程。深化廉政风险主动干预机制,完善分类分层教育机制,深入做好提醒通报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教育全体公职人员严守廉洁自律规定。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做实做深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严格落实“一案五必须”制度,每查结一起典型案件都要进行案件通报、查摆剖析、警示教育、整改建制、回访督促,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17.督促开展清廉创建。加强对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落实“村民说事”、“三资”管理公开等制度,深化“圆桌夜谈”、“先锋促廉”等工作,发挥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在清廉村居建设中的作用。督促推动有关部门大力开展清廉机关、清廉医院、清廉学校等创建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本系统的政治生态状况,加强政风行风、师德师风、医德医风建设,抓好系统内的巡察工作和问题整改,严查各类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问题,把“清”和“廉”的要求贯彻到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的各环节。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和行业自律,坚决治理商业贿赂,促进市场主体廉洁从业。督促有关部门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行贿犯罪档案库,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18.深化清廉文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开展清廉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医院、进校园、进村居等活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精心打造清廉文化教育传播平台,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清廉慈溪”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用好党史馆、城展馆等载体,建设一批特色清廉教育基地,打造一批体现清廉主题的高品质文化项目。深入挖掘慈孝、移民、围垦、青瓷四大地域文化和优秀传统文化中蕴涵的廉洁元素,充分弘扬优秀传统家规家训文化,督促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努力以好家风带民风促社风。

七、开展“清风铸剑”行动,打造高质量的纪检监察铁军

19.深化体制改革。严格落实省委《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党委领导下的反腐败决策和执行机制。发挥好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规范协调机制。加强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健全内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权力运行机制。严格贯彻落实《关于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完善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执法部门等单位的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把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20.深入推进“三转”。以党章和宪法、监察法为根本遵循,持续深化“三转”,在协助市委推进清廉慈溪建设中把握好职责定位,恪守权责边界。持续聚焦主责主业,融会贯通纪检、监察两项职责,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精准有效地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始终站好位、做到位,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切实把“三转”引向深入,为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内生动力。

21.锤炼过硬素质。突出政治担当、职责担当、能力担当、资格担当,强化锻钢铸魂,时刻对标“两个维护”要求,对标党章党规和宪法、监察法,不断从“四个意识”上找到差距、找准重心,坚决同破坏、削弱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行为作斗争,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强化学习培训和实践练兵,全面提高履行执纪执法双重职责、精准把握纪法标准、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的本领,全面提升专业化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信息化时代应变处置能力。

22.强化内部监督。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五张清单一张网”,着力打造层层落实主体责任的自我监督体系。健全内控监督机制,严格履行集体决策、审核审批等程序,严格执行轮岗交流、回避、过问干预执纪执法行为登记、离岗离职从业限制等制度。发挥好内部监督机构作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推动新时代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清廉慈溪建设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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