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8985X/2020-97545

发布机构:

桥头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经济管理综合类

发布日期:

2020-08-07

成文日期:

2020-08-07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桥头镇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财政决算情况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8-07 15:22 信息来源:桥头镇

根据慈溪市桥头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财政决算情况审计报告(慈审审报〔2019〕8号),我单位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积极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现将有关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政资金管理方面整改情况

(一)关于调节预算支出问题。审计报告反映桥头镇存在调节预算问题。根据审计意见,我单位已将全部挂账金额清理完毕。今后严格按规定准确、全面反映财政收支情况,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严格预算执行。

(二)关于多开银行账户问题。审计报告反映桥头镇资产经营公司除基本存款账户、银行贷款账户外,另在非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开设了2个一般存款账户。针对此问题我单位已注销审计提出的多开设的2个桥头镇资产经营公司银行账户,今后将严格按《关于规范镇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管理的意见》(慈财预〔2005〕13号)规定执行。

(三)关于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问题。审计报告反映桥头镇部分往来款应及时清理问题,我单位已采取有效措施,摸清往来款的历史成因,逐笔分类处理,拟定清理方案,并建立往来款定期清理制度,及时组织催缴和清理。

二、公务接待管理方面整改情况

关于接待支出不够规范问题。审计报告反映桥头镇存在支出审批滞后、支出未附公函、支出就餐人数与审批不一致等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加大了对镇级招待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和审批程序的严格把关,并印发《桥头镇财务管理办法》(桥政〔2020〕20号),同时组织培训、开展宣传,严格按规定执行到位。

三、工程管理方面整改情况

关于工程施工监管不严问题。审计报告反映我镇个别工程存在材料品牌与招标文件约定不符、隐蔽工程未按清单施工,相关工程变更未经建设单位同意,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理职责等问题,我镇已及时跟进核实,在工程审计结算时按实核减,就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理职责已根据合同约定结算时扣减违约金,并且在工程结算时核减了负压给水设备费和利息部分涉及的监理费。

四、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方面整改情况

(一)关于政府采购不够规范问题。审计报告反映我镇部分印刷服务未定点采购、个别服务项目未按规定采购。针对上述问题,我镇已印发《桥头镇财务管理办法》(桥政〔2020〕20号),并加强学习培训,强化采购管理,严把采购程序,将采购制度严格执行到位。

(二)关于镇集体资产遗留问题整改力度不足问题。审计报告反映部分原镇办企业遗留资产被个人无偿占用等问题,我镇已对接市局相关部门将相关遗留资产纳入桥头镇2020年低效用地再开发清单,并已实施现场勘测,启动资产评估,采取合法合规途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同时,我镇已印发《桥头镇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桥政〔2020〕31号),完善对镇属集体资产的管理程序。

(三)关于设备资产登记账实不符问题。审计报告反映桥头镇会议桌、电脑等设备存在账实不符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我镇积极整改,对经核查未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做报废处置的资产补办了相关手续,邀请有资质第三方对全镇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盘点。同时,我镇已印发《桥头镇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桥政〔2020〕31号)建立了固定资产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账实相符。

(四)关于资产报废处置不规范问题。审计报告反映桥头镇部分报废电脑未在市财政局定点单位回收且无残值收入。针对该问题,我镇已印发《桥头镇财务管理办法》(桥政〔2020〕20号)和《桥头镇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桥政〔2020〕31号)对相关报废手续和具体要求做了细化规定,并加强宣传、培训,确保执行到位。



桥头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