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282668484527P/2020-103068

发布机构:

市新市民服务中心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发布日期:

2020-09-10

成文日期:

2020-09-1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1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9-10 15:32 信息来源:市新市民服务中心

尊敬的吴欣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引进外来人口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局会同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医保局、市人力社保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商议,现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进一步加快户籍制度改革

为吸引外来人口来慈就业、定居,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8年6月30日印发了《慈溪市户口迁移政策实施细则》(慈政办发〔2018〕85号),从落户面积限制、落户文化程度、年龄等方面放宽了外来人口落户条件。

(一)在本市城镇范围内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可以在经常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依法公共租赁住房的人员,参加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6个月,提供就业登记和缴纳本市社会保险证明可申请落户,现户口登记在省外,出生登记在本市且居住在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不受社会保险缴纳条件限制。

(二)具有高中学历、普通中等职业教育或初级技能职业资格市外人员,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2年且在本市登记《浙江省居住证》的,无合法稳定住所,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可自行选择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工作单位所属镇(街道)指定居委(社区)集体户或投靠市内城镇范围内同意被投靠的亲友处。

(三)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户口准入条件的通知》(甬政办发〔2019〕54号)精神,2019年9月,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慈溪市户口迁移政策实施细则的补充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新增居住就业落户条件:在本市就业并参加社保满3年且在城镇地区租住在同一社区满3年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凭居住证和备案的租赁合同等材料,按照“一房一户”的原则,可落户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针对外来人员虽因经济收入购买不了房屋,但在我市稳定就业、稳定租住的给予落户的政策,为人口持续流入打下坚定基础。

下步,我市将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开我市落户条件的通知》(甬政办发〔2020〕5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落户条件有关工作。

二、切实加大流动人口住房保障力度

根据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凡在中心城区100平方公里保障范围内,符合准入条件的引进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保障方式为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2019年,结合量化积分,对全市300户流动人口家庭落实公租房保障。

2020年度将继续结合量化积分情况对在慈稳定就业的流动人口实行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年度计划保障2000户,保障范围拓展至全市行政区域范围(不含杭州湾,具体以申请人用人单位的注册地为准),补贴标准为中心城区100平方公里范围内每月250元,中心城区100平方公里范围外每月200元。保障期限为2020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最长不超过36个月。

在商品房价格方面,我局将会同市资规局等单位,积极调控住宅用地供应节奏,保持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保障市场稳定。

三、着力提高流动人口医疗健康保障水平

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别于2011年、2017年实施宁波市级统筹政策,在医保保障政策、参保范围、保障待遇、经办服务、就医管理等方面实现了全大市统一,总体来讲,广大外来人口在我市参加基本医保无障碍,参保后保障待遇水平较高、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手续便捷。外来务工人员在我市就业的都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可享受家庭成员间历年账户家庭共济。参加职工医保外来人员的未就业配偶,还可依法享受生育保险政策。宁波市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已处在全国前列,我市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医保报销比例达到了90%以上。近年来,我市医保部门积极推进医保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职工医保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等业务均已实现网上办理。加快全国和长三角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建设,与全国3万多家医疗机构实现住院费用直接刷卡结算,与长三角5000多家医疗机构实现门诊费用直接刷卡结算。下步,市医保部门将会继续做好医保政策宣传、进一步提升医保经办水平,为广大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优质的医保服务。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实现全国范围内的无障碍转移。

四、全力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段就读权利

我市于2018年印发《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办法(暂行)的通知》(慈政办发〔2018〕19号),开始施行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截至目前,已累计申评量化积分5.22万人次。2018年以来,我市累计接纳约3.8万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我市义务教育段学校就读(新生),其中通过量化积分解决就读的约3.43万名,占总数的90%以上。同时,我市2018年印发《慈溪市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实施细则》(慈人社发〔2018〕50号),之后,每年印发慈溪市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申报工作的通知,对企业引进人才的子女就学另行保障。

下步,为满足流动人口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需按照“政府为主、多方参与”的原则,坚持两条腿走路,一方面,要在现有公共资源允许的条件下,适当加大教育投入,通过整合资源、深挖潜力,努力扩大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数量和办学规模,深化完善“居住证+量化积分”入学模式,接纳更多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和建立政府向民办教育机构购买服务的机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兴办民工子女学校,委托其承担部分义务教育任务,并根据所接纳的义务教育学生的数量拨付相当的教育经费,以满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

衷心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慈溪市新市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