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41969155XE/2020-109140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民政综合类

发布日期:

2020-09-15

成文日期:

2020-09-15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0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9-15 10:44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张红霞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大会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治理增强社区自治的建议》(第209号提案)收悉,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组织领导。2018年,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慈党办〔2018〕98号),明确了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补齐城乡社区治理短板三大任务,加强了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宣传激励三大措施。2013年《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等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慈党办〔2013〕31号),明确了市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小组成员,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二是加快平台融合,打造智能社区。近年来,我市加快推进打造智能社区,今年6月已在中心城区启动社会治理数字化社区试点工作,以社区为单位,利用信息化手段赋能社区,集成社区服务、管理、便民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打造更接地气的特色智能社区。同时,建立健全跨部门数据信息,健全数据共享机制,进一步推进智慧治理,推进数据深度融合共享,努力实现“设施联通,网络常用,平台贯通,数据融通”。

三是创新治理机制,加强治理能力。2018年,慈溪市在虞波、舒苑、桃园江三个社区进行“微项目·微自治”试点,在试点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社区“微项目•微自治”创新基层治理的实施意见》(慈党办〔2018〕99号),推动建立“党建引领、民主协商、项目运作、协同共治”的社区治理新机制,社区“微项目·微自治”作为《浙江省城乡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上报省厅。今年,全市征集筛选了80余个微项目,由77家社会组织承接,项目资金总额约243万元,涵盖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环境卫生、文体活动等各个领域,同时《以“微项目·微自治”推动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作为基层治理创新做法获得中国社区报全文报道。

四是强化人才建设,提升工作效能。2018年,出台《中共慈溪市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慈党〔2018〕11号),建立专职社区工作者职业准入、教育培训、管理考核、保障激励“四大机制”,切实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每年组织开展社区主要负责人、专职社区工作者素质能力培训,不断提升专职社区工作者的专业知识素养和实务工作能力。全面落实专职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津贴制度,积极推动专职社区工作者向专业化社会工作者发展。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定向招考和优秀社区负责人退休后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等激励机制。

五是培育自治精神,激发治理活力。深化落实“居民议事”制度,全面推进社区协商“有一个主体多元、常态议事的协商议事组织,有一份符合实际、应商必商的协商议事目录,有一个形式多样、阵地固定的协商议事平台,有一张环节完整、衔接有序的协商流程图,有一套健全完善、运行规范的协商议事制度”的“五个有”全覆盖。同时,深化落实市领导联系社区、部门与社区结对、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制度,推动驻区单位、结对部门通过认领共治项目、开放活动场所、提供资源支持、开展教育培训、给予专业指导、参与公益服务等形式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促进社区共建共享。各社区均成立了志愿者队伍,在疫情防控、社区服务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虞波社区“365馨之家”采用积分制管理志愿者成效显著,下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将适时进行推广。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慈溪市民政局

2020年9月15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市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

联系人:楼佩 ,联系电话:63015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