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342755727/2020-102746
市文广旅体局
主动公开
人大代表建议
旅游、服务业-
2020-09-17
2020-09-10
面向社会
胡云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大疫情期旅游产业复工复产救助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自1月23日我省启动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来,我市旅游全产业链遭受空前重创,全行业损失惨重,市文广旅体局作为行业管理部门感同身受。随着我省将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调整为三级响应,市文广旅体局全面落实省安委会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确保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特殊重点时段形势稳定。根据省、宁波市安委会护航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方案,结合我市旅游行业实际,为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全面推进,市文广旅体局先后印发了《关于稳妥有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文化旅游体育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慈文广旅体〔2020〕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文化旅游体育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慈文广旅体〔2020〕7号)、《关于护航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慈文广旅体〔2020〕14号),并成立了市文广旅体局文化和旅游企业复工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全面加强旅游企业复工复产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提信心、促销费十一项行动”的指导意见和总体部署,市文广旅体局出台系列提信心促销费“组合拳”,全面促进全市旅行社、旅游饭店、景区、民宿等旅游企业复工复产,拉动旅游经济复苏,提振旅游消费信心。
一、市文广旅体局建议办理情况
1.关于“制定相关政策,刺激旅游业复苏进程,适当降低游客招徕的补助、奖励门槛,建议游客招徕奖励由10元/晚·人次提高到30元/晚·晚。适当降低奖励会务经济的最低接待标准”的建议。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域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慈政办发〔2020〕26号),安排1700万元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快文旅深入融合,推动全域旅游创建,促进文旅消费,提振行业信心,助推旅游经济转型升级。如对本地旅行社组织境外(含港澳台)游客15人以上来慈溪旅游的,且在本市住宿一晚以上的,按1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单家企业获得的入境旅游奖励不超过20万元。对当年度线上销售额达3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所付佣金比率的20%的奖励,达5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所付佣金比率的40%奖励。对专业会议协会、会议组织机构或旅游企业引进慈溪市外大型会议、社会活动、展会等会奖旅游项目,并在我市旅游饭店住宿的,给予会奖旅游奖励,单次最低用房量达到30间以上,且单次消费总额在2万元、4万元和6万元以上,给予单次消费总额的5%、8%和10%的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150万元。
2.关于“旅行社重点面临订单预支与游客退订双重叠加纠纷危机,特别是涉外合同纠纷。要求政府层面切实助力解决或降低旅游合同纠纷风险,并对旅行社因疫情而确实难以克服或化解的国际合同违约风险与责任的承担或赔偿,予以一定的补助和优惠政策”的建议。
市文广旅体局在市财政安排的2020年慈溪文旅惠民消费季500万元专项资金中调剂安排旅行社涉疫旅游奖补纾困帮扶专项资金80万元,支持受疫情影响造成较重损失、在春节旅行社旅游团组退团退订过程中维护社会稳定、主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积极开展自救、妥善应对突发事件的旅行社;根据《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文旅企业纾困帮扶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甬文广旅发〔2020〕33号)和《关于下达2020年度宁波市文旅企业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甬财政发〔2020〕362号)文件精神,市文广旅体局制定出台《慈溪市旅行社专项补助资金实施方案》,将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宁波市财政局下达的2020年度宁波市文旅企业专项补助资金67万元拨付旅行社,进一步促进我市旅行社疫后复工复产和健康发展。目前,市文广旅体局正会同市财政局对上述两项专项补助资金进行申报审核,预计于近期发放到位。
二、其他职能部门建议协办情况
经征询相关职能部门的建议协办意见,汇总答复如下:
1.关于“疫情期(2~4月)水、电、气供价下调30%,并在疫情解除后的产业景气度恢复期(6个月)继续实行供配价格10~30%的下浮”的建议。
市供电局答复,依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浙价资(2020)38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阶段性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994号)文件,自2020年2月1日起至12月31日,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按照《电力法》和相关电力法律法规规定,电价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定价原则,分级管理。目前电力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受国家严格监管,浙江电网销售电价由省级物价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核准后执行。电力部门是电价政策的执行者,无权调整或制定用电价格。市供电局将及时把代表的建议转至物价管理部门,供其在制定价格方案时参考。
2.关于“鉴于疫情期(2~4月)旅游住宿餐饮业基本处于关、停、息经营状态,对实际基本无利用、无使用的电信、移动、有线收视等通讯、网络资费实行全额减免,并对后续产业复苏期的上述资费实行减半优惠”的建议。
市电信局答复,目前市电信局尚未接到上级市公司与之相关政策,作为县分公司,无法给予减免资费及资费优惠政策。市移动公司答复,目前市移动公司尚未接到上级市公司与之相关政策,作为县分公司,无法给予减免资费及资费优惠政策。市联通公司答复,目前市联通公司尚未接到上级市公司与之相关政策,作为县分公司,无法给予减免资费及资费优惠政策。经问询,市广播电视台答复,从国家到地方都没有有线电视资费减免政策,作为县级市无法给予减免资费优惠政策。
3.关于“根据旅游企业当年1~4月疫情期纳税营收与上年(2019年)同比的产能减少额(以纳税口径营业收入额核计),按5%予以对旅游企业的专项救助补贴,以弥补旅游企业疫情“停罢期”员工工资、固定性能耗、重资产投入利息、客源消费预订取消、春节营业峰期原材料备货浪费等损害”的建议。
市税务局答复,一直以来,市税务局以全面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宁波市委市政府、慈溪市委市政府各项战“疫”税费优惠政策为主要举措,狠抓落实、强化服务,对接需求、精准施策,深化“三服务”,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为我市打好疫情攻坚战、发展总体战略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自2020年1月下旬以来,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了支持疫情防控“六税两费”十二项税收优惠政策、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减免个体工商户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宁波市委市政府、慈溪市政府出台了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帮扶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意见,涉及税费多、减免方式活、受益群体广。为切实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我局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平台,与企业进行实时互动,解决企业在防护救治、物资供应、公益捐赠、复工中遇到的税收问题,并开展疫情期间相关优惠政策辅导工作。针对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旅游行业,我局积极作为,及时办理2019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同时提前办理2010年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疫情减免,免征3个月房土两税。有需要的企业可致电慈溪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热线0574-63712366,或联系当地街道(乡镇)税务所,获得一对一服务。
4.关于“由于旅游业复工复产和营业收入复苏周期漫长特殊性,员工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相对艰难。建议政府在社会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予以旅游企业按疫情期员工参保实数,每人不低于1000元的社保补贴”的建议;关于“为旅游企业人力资源保障提供服务,对旅游业劳务用工输入适当降低开通直通车的人数限制限定”的建议。
市人社局答复,为有效防范疫情防控期间失业风险,缓解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用工难等问题,市人社局重点做好了三项工作。一是加强各项政策精准落实。全面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助力企业轻装前行。目前已向符合条件的1.04万家中小微企业(含杭州湾新区)返还社会保险费1.51亿元。阶段性减免企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疫情期间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大型企业免征或减半征收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截至4月底,共为31327家主体减免社会保险费(不含医保)5.35亿元(其中养老保险4.82亿元、失业保险1761.96万元、工伤保险3601.10万元)。二是推进复工复产全力提速。扎实落实来慈员工交通费补贴、企业包车补贴、双职工子女看护补助、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输送员工补助等十项补助政策,切实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提速增效。截至6月底,共受理或发放相关补贴共计1053.5万元,涉及企业3358家。推出“30小时回家计划”,向劳务输出大省派出招工服务专员,组织复工专列专车,帮助外地员工安全及时返慈上岗。期间,共组织专车523辆,专列19列,接回贵州、河南、安徽、江西等劳动力大省职工2.1万名。三是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实践活动。依托市实践基地平台,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实践活动,2019年共有57家企业通过甬优桥发布需求岗位1018个,吸引326名学子来慈溪实习实践,发放补贴57.9万元。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01家慈溪市级实践基地。下步,市人社局将根据上级部署,延续社保就业惠企政策,延长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政策至年底,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政策延长执行到6月底;延长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输送员工补助申报延长至年底。同时,密切监测相关领域用工情况,依托举办招聘会、人力资源机构输送等形式,切实保障相关产业复工复产用工需求。
5.关于“旅游餐饮住宿业为典型的劳动密集型和消费聚集型产业,政府应为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旅游企业调剂一定数量的防疫防控防护用品、物品,并予以优先优惠保障”的建议。
市经信局答复。一是推进智慧旅游。我市已将智慧旅游发展列入《慈溪市“十三五”信息经济发展规划》、《慈溪市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慈溪市数字经济五年规划(2018-2022)》等文件,重点将推进数字支付在旅游等行业的应用。同时,推进田园综合体、民宿客栈等建设,推进建设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农村旅游,建立乡村旅游智慧化平台、民宿客栈智慧化平台,培育“互联网+”民宿经济新业态。在大项目计划中,将“观海卫智能电器特色小镇”打造成为工业文化旅游示范区。二是注重旅游业疫情防控。经信局作为疫情期间物资保障小组具体执行单位,在疫情期间,尽力保障我市旅游行业的紧缺防疫物资的配备和发放。三是逐步引导企业开展工业游。市经信局积极鼓励月立、海通等企业发展工业旅游。下一步,市经信局将继续为旅游产业复工复产做好数字旅游支撑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优势企业开展工业游,积极对接市外协会、民间团体等组织的工业旅游团,推动新技术和现代化管理的学习和交流,深化本地化品牌培育。
6.关于“政府协调,促进旅游企业与当地职业学校开展紧密型校企供需合作,简化实习生、见习生、学生志愿者、劳务实践活动等审批环节,鼓励职业学校面向当地,灵活安排学生顶岗实习,为旅游产业复工复产提供人力资源教学支撑”的建议。
市教育局答复,按照《关于做好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浙教防控办函〔2020〕18 号)和《关于组织做好职业(技工)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教育局联合发文〔2020〕28 号)精神,为稳企业稳经济发展提供良好人才支撑,市教育局主要开展如下工作:一、提高站位,有序启动顶岗实习。要求各职业(技工)学校积极响应形势任务需要,及时调整教学进度安排,有序启动学生实习特别是毕业生学生顶岗实习计划,,共组织五所职业学校共1531人参加了顶岗实习实训,服务企业923家,其中涉及旅游行业(酒店、烹饪)专业实习学生共计90名,系宁波行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2019年9月已在杭州湾大酒店实习酒店专业学生15名左右,烹饪专业31名。学校在疫情期间积极主动对接校企合作单位,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复工复产企业的顶岗实习。二、讲究科学,统筹分类组织实习。市教育局科学统筹工作,快速摸清可参加顶岗实习但尚未落实实习单位(143人)、可参加顶岗实习并已落实实习单位(332人)和已在参加顶岗实习(1531人)的三类学生人数数量,对我市明确有限复工的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优先安排顶岗实习。三、坚持“两手抓”,确保疫情防控和顶岗实习两手硬。职业(技工)学校把顶岗实习学生纳入学校师生疫情防控范围,明确顶岗实习学生疫情防控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7.关于“打破常规设限僵局,在强化考核与检验,不损害当地疫情防控大局的前提下,为旅游餐饮业的尽快复工复产创造必要的经营产能提升基本条件。按照餐饮企业管理基础、设施设备条件、服务标准与品质、经营与市场信誉等要素,尽快逐渐促使旅游餐饮业首先有序对‘绿码’消费者开放包厢、堂食经营与服务,并推动疫情形势下旅游餐饮业的高品质‘放心加安心’复工复产新形象”的建议。
市发改局答复,今年以来,市发改局与商务局等部门共同推进服务业复工防疫工作,出台楼宇商务、临街商铺等行业防疫指南,对旅游餐饮消费等行业的复工复产进行有效指导。今年3月份,牵头编制出台《慈溪市提信心促消费十一项行动方案》,提出线上住宿餐饮推广行动、工会消费助力行动、文化和旅游消费升级行动等,开展“餐饮业复苏”、政府企业合作推出旅游消费券、慈溪本地疗休养等活动,对提振居民消费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此外,开展服务业疫情后政策扶持,按照宁波和我市产业扶持申报指南要求,开展服务业企业政策补助,对减免餐饮住宿企业办理员工健康证费用、外地员工返岗均有一定补助。代表提到的旅游业复工复产补助、加快旅游和餐饮行业复苏等建议,市发改局将结合工作实际,在下步服务业专班工作开展和服务业规划研究编制中加以吸收和落实。
8.“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地制定、实施针对扶植慈溪旅游企业的‘活血’政府行为规则。政府应充分开发和利用慈溪当地景区、酒店、旅行社现有资源和优势,在奖励、表彰、优惠先进典型过程中,在后续统筹安排抗疫医护人员、抗疫一线人士、抗疫志愿者、抗疫各类先进人物疗休养过程中,在实施和引入异地职工、劳模疗休养计划过程中,在政府大型造节、重大活动、政务接待、公费消费过程中,都能够重点向当地旅游业作倾斜性、优选性支持和帮助,为疫情后的慈溪旅游业加速重生和回归,开源引蝶,推波助澜,重振旗鼓”的建议。
市财政局答复,针对文旅企业、餐饮住宿企业等服务业在本次疫情期间遇到的困难,宁波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甬政发〔2020〕5号),我市也相继出台了《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八条意见》(慈政发〔2020〕4号)和《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惠企政策尽快落地见效的通知》(慈政办明电〔2020〕16号)等惠企政策助力旅游业尽快复工复产。此外,市财政2020年预算安排旅游产业扶持资金400万,用于旅游产业补助,提振行业信心,助推旅游经济转型升级。为进一步推进全域旅游创建项目投入需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上半年市财政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域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慈政办发〔2020〕26号),市财政明确市财政在政策实施当年安排1700万元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今年市财政还阶段性发放了2000万元旅游消费券促旺(其中财政资金安排500万元),有力撬动了疫情影响下我市旅游市场消费。
市总工会答复,今年我市被宁波市委组织部通报表扬的战“疫”先锋和慈溪隔离病房医护、检测人员的疗休养活动,经与市委组织部商定,并报请市委领导同意安排到我市山海协作地区衢州市常山县进行,慈溪市战“疫”先锋的疗休养是根据宁波市总工会的要求统一安排到宁波市半边山工人疗养院。今年我市工会疗休养活动根据慈党办〔2020〕14号文件规定统一安排在慈溪市内(含宁波前湾新区)实施,因此我市未组织职工去外地疗休养,外地工会也未组织职工来慈疗休养。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旅游产业的关心与支持。
慈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9月10日
附件:001《关于切实加大疫情期旅游产业复工复产救助力度的建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