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410C/2020-102625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布日期:

2020-09-18

成文日期:

2020-09-14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对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

施月飞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幼儿园民转公过程管理的建议》收悉,经与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达成2020年公办性质幼儿园招生覆盖率50%目标,我市于2019年出台《慈溪市鼓励和支持公办性质幼儿园发展的实施办法》,鼓励各地通过租赁、收购、改建、新建、接收配建幼儿园等办法,多渠道、多形式推进公办性质幼儿园增量扩容。市政府办公室配套出台《关于推进通过租赁方式发展公办性质幼儿园有关事宜的协调会议纪要》,要求各镇(街道)兼顾公办幼儿园和优质幼儿园招生覆盖率“双提升”,科学选择转设对象,并综合场地、建筑、规模、办园星级、所在区域、社会声誉等因素,通过第三方评估,参考周边行情初定租金(奖金)额度,并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经集体决策后正式确定转设方案。2019年,全市共有25个民办幼儿园(园区)转设为24所集体举办的幼儿园,公办性质幼儿园招生覆盖率达到39.8%,优质幼儿园招生覆盖率达到54.1%。

2020年,根据省、市教育部门要求,我市已改变转设公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和模式,要求原公办民营幼儿园、2019年转设的集体办幼儿园、2020年新租赁转设的集体办幼儿园均转设为事业法人性质幼儿园的分园、园区或教学点,并通过集团化管理,实现分园与总园统一管理模式、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人员调配、统一人员待遇、统一园本研训等举措,努力实现我市公办幼儿园、优质幼儿园的快速扩张和规范发展,让更多孩子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9月14日


抄  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庵东镇人大主席团。

联 系 人:沈烈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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