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41969155XE/2020-109135
市民政局
主动公开
人大代表建议
民政、扶贫、救灾/民政综合类
2020-09-03
2020-09-03
面向社会
邹黎明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大会期间提出的《关于促进医养共融发展幸福养老的建议》(第294号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继续推进医养共融。促进医养融合发展,是近年来我市的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的工作重点之一。老年人的养老和健康问题业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自2018年起,我市出台了《关于推进慈溪市医养结合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并探索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如乡镇卫生院与镇级养老机构建立医养结合机制,与日间照料中心签订“医养结合”协议。今年初,市卫生健康局联合市民政局、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和市红十字会决定在全市养老机构建设“康养驿站”,通过医疗机构牵手养老机构建立医养联盟,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康养护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2020年试点建设的是掌起颐养院、观海卫镇海地养老院、周巷老人公寓和慈溪恭和苑四家。在推进“康养驿站”落地中,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一、政策支持。出台《关于明确做好医养结合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慈卫发〔2019〕96号),明确相关职能科室和各医疗单位工作任务,落实职责,确保各项工作逐步推进。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养老机构开展“康养驿站”建设的通知》(慈卫发〔2020〕69号),明确部门的分工和职责。二、医疗扶助。按照就近就便原则选定4家结对医疗机构。根据老年人实际情况和需求,每个结对医疗机构组建擅长老年病诊治的全科医生、精防医生、中医专家和优秀护士组成的医护专家团队。每周一次定期到“康养驿站”巡诊,开展包括医疗保健、康复护理、健康检查、营养指导、中医体质辨识、临终关怀等医疗保健服务。对养老机构选配的联络员进行老年人用药规范化管理专业指导,邀请相关专家对失能老年人照护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三、资金扶持。一方面,基于养老机构资金有限,单独设立医务室管理成本过高的现实,市卫生健康局向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申请20万惠老专项资金用于“康养驿站”基础建设和基本诊疗器材的采购。另一方面,养老机构每年向结对医疗机构包干支付服务费用,最低2万元,最高不超4万元,这个费用远远低于养老机构设立医务室的成本。四、设备赞助。联系市红十字会解决急救设备AED(体外除颤仪)配置,2020年共能投入8万元。另外引入志愿服务,为养老机构入住的老年人提供多元化服务。目前几家“康养驿站”已完成标示形象和室内设计,完成基本诊疗设备的采购,近期可进行运营。计划2021年底前共建成10家“康养驿站”,实现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全覆盖,惠及全体入住老年人。
二、继续推进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崇寿镇、长河镇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建成开业,浒山街道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建成未开业、白沙路街道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正在建设之中。争取到年底实现每个镇(街道)建有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个社区(村)建有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真正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三、继续开展养老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一是实施护理员职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护理人员和家庭照护者培训工作,保证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岗前培训率和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5%以上。二是推动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培训工作。按照省委及宁波市委相关文件要求,下发《关于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助理社会工作师培训的通知》慈民养〔2020〕65号,积极组织落实社会工作者培训及应考事宜。三是积极参与上级各类培训。鼓励并组织各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参加宁波市民政局举办的全市失智老人照护培训班,进一步加强特殊人群照护服务水平。
四、继续营造全社会养老、孝老氛围。加强宣传教育力度,与慈溪日报等媒体合作,继续宣传各类尊老敬老先进模范,利用媒体方式为社会展现我市养老服务机构新面貌。贯彻落实宁波市下发的关于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创业和入职养老服务机构的相关奖补政策,并与市人社、教育等部门协作,开展设立养老护理专业,为我市养老服务业输入专业性人才。探索创建“养老时间银行”。继续扶持和发展各类养老服务志愿组织,探索建立新服务模式:借用政府公信力,民政牵头、市级各部门共同配合,利用社会各类志愿资源,以积分制形式,建立“养老时间银行”。
另外,针对建议提到的疫情期间相关补助,我们在落实好现有的人员补贴、机构运营补贴等的基础上,将积极与上级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协商。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慈溪市民政局
2020年9月3日
抄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局,胜山镇主席团。
联系人:范如伦
联系电话:63016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