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财物赠与可以不还

发布日期:2020-09-30 11:24 信息来源:慈溪市人民政府网站

相亲认识仅半月,为了讨对方欢心,张珙(化名)先发了520元红包,又转账6万元给崔莺莺(化名),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人大跌眼镜。8天后,男方主动提分手,并想要追讨回短暂交往期间付出的钱财。日前,慈溪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赠与合同纠纷。

为表心意,发了520元红包又转账6万元

今年3月上旬,张珙和崔莺莺经人介绍相识,并于同月13日互加微信开始聊天。3月28日这天,本是陪朋友去宁波整容的崔莺莺,自己也心动了,蠢蠢欲动想做双眼皮和鼻子整形。她在微信中跟张珙聊起这个事情,说是花费共需6万多元,并打趣地提到如果张珙出钱的话,她现在就做。

之后,双方在微信里就究竟要不要做、什么时候做进行了沟通。崔莺莺称自己的父母并不知道她要整形,也不指望得到他们金钱上的支持,但自己手头没有足够的钱,她打算向朋友寻求帮助。可能怕为此在对方心中留下不好的印象,为表心意,张珙发了一个520元的红包,崔莺莺开心地收下了。

两人此前只见过3次面,连手都还没牵过,所以对于要不要拿出数万元博红颜一笑,张珙多少还是有点犹豫。但是,纠结了一阵,他终究下定了决心。张珙向崔莺莺要了银行卡号与户名,并当即转了6万元过去。收到这么大一个“红包”,崔莺莺显得有点喜出望外。张珙则表示,能让女孩子开心就好,自己做事不后悔。

主动分手,男方欲追讨回之前付出的钱财

然而,两人终究未能续写良缘。4月5日,张珙觉得跟崔莺莺因为年龄差距有思想代沟,主动提出了分手。张珙觉得,既然朋友没谈成,就想把之前付出的钱财讨回来,但遭到了崔莺莺的拒绝。今年5月,张珙一纸诉状将崔莺莺告到法院,要求其返还60520元,认为这是自己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款。

庭审中,张珙表示,两人的交往只是普通朋友关系,并没发展成热恋中的情侣,所以有权要求崔莺莺归还自己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款项。另一方面,崔莺莺承认收到了对方的6万元,但表示这并非自己索要来的,也不是张珙口中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认为这只是张珙基于普通朋友关系的赠与行为。至于那笔520元,崔莺莺觉得示爱意图明显,故也属于赠与,不应返还。

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可不还

这两笔钱到底是什么性质的赠与?女方又是否应该返还?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通常是建立在男女双方在交往过程中已到谈婚论嫁的地步时,男方按照本地农村的习俗赠与女方的财产,也即本地俗称的聘礼或彩礼。本案中,对于原告转给被告的6万元,法院认为,原被告自开始微信聊天到分手,前后仅23天,期间只见了3次面,且双方一致认为两人确实未到谈婚论嫁的地步,而被告也并不知晓、更不认可该笔款项是附结婚条件的赠与,且在款项转出后从双方的聊天内容来看,原告赠与被告的款项是为了讨被告欢心,故难以确认原告赠与被告6万元的行为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应认定为普通的赠与行为;对于原告转给被告的520元,“520”这组数字具有特殊的含义,中文谐音“我爱你”,原告在庭审中对此也予认可,故该笔欠款系双方交往过程中,原告向被告表达爱意的赠与行为,也非原告所称的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综上,原告赠与被告款项的行为系普通赠与行为,其要求被告返还赠与款项无法律依据,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庭审后,崔莺莺表示自愿返还张珙3万元,法院予以照准。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张珙的诉讼请求;崔莺莺返还张珙赠与款3万元。

■法官说法:

恋人之间,或是对有意向交往的人赠送礼物是常见的美好事情。但分手或是断绝来往后反目成仇,因赠送财物发生纠纷的情况也并不鲜见。如果赠与的财物并不以结婚为目的,只是为了表达爱意主动给付,或者是用于日常生活开支的、小额的,按照一般生活经验,属于一般性赠与,只要交付,财物所有权就发生了变化,属于无偿给予对方,收礼物的一方可不予返还。如果赠与的财物是以结婚为前提,比如购房、购车这样的大额开支,有结婚“彩礼”的性质,两人分手后赠与目的落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受赠的一方应当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