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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282002977085K/2020-104440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主动公开
信息公示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2020-09-30
2020-09-30
面向社会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孕马血清中试项目 | 慈溪市古塘街道长池路555号 | 宁波人健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孕马血清中试项目,主要中试工艺为提取、过滤、干燥等。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项目建设应以实施清洁生产为前提,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热源依托现有项目1台2t/h燃气锅炉。 2、排水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包括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乙醇回收塔蒸馏冷凝废水、水吸收处理装置废水等)分别经预处理达到《生物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23-2014)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委托慈溪市教场山污水处理厂处理。纯水制备浓水收集后用于地面冲洗。 3、加强生产废气收集效率。干燥尾气、回收塔不凝气分别经收集、处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C.1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高于8米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4、车间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严格按照环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等措施,以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各类固废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废渣、废母液、废滤膜及废过滤器、塔底残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和废膜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6、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套建设事故应急水池;加强对乙醇、天然气等的运输、装卸、贮存、使用等环节的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联系电话:0574-63961886 0574-63961742
通讯地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行政审批科(慈溪市行政服务中心221室)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