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34267548D/2020-101481
慈溪市经信局
主动公开
政协委员提案
综合政务/政协
2020-09-07
2020-09-07
面向社会
龚建春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优化我市相关行业营商环境的建议》(第246号提案)已收悉,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2019年10月18日国务院通过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提出了要求,提供了法律保障。我市高度重视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总体工作部署,将其作为当前形势下政府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应对中美经贸摩擦、顶住经济下行压力的关键一招,凝心聚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完善工作机制
(一)健全工作制度。我市坚持把营商环境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作为抓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与优化工作机制的通知》,明确了各项指标牵头市领导和责任部门。健全定期例会、问题研究、综合协调、督察指导等工作推进机制,确保营商环境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建立评价与考核机制。去年以来,我市全面推开营商环境评价和优化工作,省里和宁波市在专项试评价、目标管理、法治政府等多个维度,以不同形式开展了评价和考核。省里开展了2次全省营商环境试评价,并将营商环境列入全面深化改革、法治浙江、高质量发展等考核;宁波市全年召开3次营商环境专题工作推进会,将营商环境列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市发改局会同改革办在市委、市政府统筹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各个镇(街道)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初步建立了营商环境评价和优化工作的推进体系。
二、优化营商环境
(一)推进改革实践。一是抓统筹推进。着力抓好“10+N”专项行动方案的贯彻梳理,积极借鉴全国、全省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积极谋划切实管用的改革举措。因地制宜围绕减环节、压时间、降成本,全面启动我市“10+N”行动方案实施。二是抓对标谋划。对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评价指标、考核指标,开展跟踪监测评估。精心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逐一对照细化责任措施,推动职能部门找差距、谋改革、促落实。
(二)加强政企沟通。一是搭建企服新平台,开展“四帮”服务。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模式,通过服务外包形式,我市组建“8718公共服务慈溪平台”,以我市中小微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覆盖工业企业、重点农商贸企业,整合政府和社会两大资源,从公益性公共服务和市场化专业服务两个层面,开展政策帮享、困难帮解、企情帮言、市场帮需的“四帮服务”。开通全市企服热线“63988718”、“8718慈溪平台”微信公众号、建立19个镇街道帮企大厅微信群,主动式推送涉企政策、项目申报等重点企服信息。打造“甬税钉”税企沟通平台,依托办公软件“钉钉”上线推广宁波税务征纳沟通平台“甬税钉”,吸纳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办税员加入平台,以自动触发、人工推送、及时交流、智能客服等方式,宣传税费政策,实现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双向即时互动沟通。二是认真召开专题政企恳谈会,邀请市级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与企业家代表面对面交流,宣传最新政策并现场分析解答企业发展中碰到的普遍性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今年受疫情影响,我市针对民营企业遇到的困难,先后召开三次主要市领导参加的政企恳谈会,围绕遇到的难题、党委政府如何更好服务企业,提出意见建议。三是结合“三服务、三提升”工作,每年春节期间开展走访工作,特别是开展中美贸易摩擦专题走访调研,积极收集和汇总广大企业家反映的困难与问题。积极推动我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出台政企交往正负面清单,策划搭建亲清家园工作站,通过正向激励引导和规范政商交往等多重形式推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进一步减轻企业社保费用。一是降低养老和失业保险费率,目前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4%,远低于人社部发〔2016〕36号文件要求的19%。根据《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47号)等文件,自2017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实行临时性下调,失业保险单位费率由1%降为0.5%。二是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根据《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等文件精神,我市积极做好延长阶段性减免三项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具体为:对中小微企业免征2020年2月份至12月份单位缴费部分的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减半征收2020年2月份至6月份单位缴费部分的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1-6月份,我市共减免社会保险费(不含医保)9.34亿元,其中养老保险8.45亿元、失业保险0.31亿元、工伤保险0.58亿元,涉及企业3.2万余家。三是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出台并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含社会保险费返还和失业保险费返还),对依法参保并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裁员率不高于5.5%的企业,其中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人均878元的社保费返还,其他企业给予申报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50%的失业保险费返还。1-6月份,共发放社会保险费返还10566家企业,金额1.6亿元;发放失业保险费返还35家企业,金额0.103亿元。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一是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减免税优惠,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支持。截至7月底,辖区内纳税人享受生活服务、公共交通运输免税、公益性捐赠免税等优惠1600余户,合计免税3900余万元。二是落实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根据2019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主动开展政策辅导,帮助企业及时享受退税红利。三是对住宿餐饮、娱乐、交通运输、物流配送、文体旅游、批发零售、物业服务等七个行业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3个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引导经营性房产业主在疫情期间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按实际免租月份相应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深化服务企业
(一)强化慈企回归服务。一是正面激励,积极推进“慈商回归”,我市安排1000万元招商奖励专项,强化招商引资激励,对成功为我市引荐外来投资项目(不包括房地产项目和增资扩股项目)的企业、机构、平台或个人(除国家公职人员外)进行引荐奖励;对特别重大的招商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扶持政策另行商定。二是动态监测+服务,依托信息化、大数据支撑,强化用电、用工、用地等产出指标的测算评价,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及时发现产出严重不匹配且存在异地开票情况的企业,强化对慈企回归的名单动态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纳税辅导、风险预警乃至风险应对,引导异地开票企业尽快回归。全面取消税负率指标,强化“亩均论英雄”,在明确亩均税收数据纠偏口径基础上,对于确定的低效企业,配合各镇开展一对一辅导,根据实际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对确实存在少报收入少缴税款行为的,及时开展风险应对,推动完善亩均低效企业辅导工作。
(二)聚焦政策创新服务。围绕企业政策获得感低、知晓率低等现状,我市统筹建立8718企业服务平台,围绕政策“应有尽有、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做好政策帮享工作。一是应有尽有:不断完善政策云,2020年1-7月,平台共上云涉企政策430余条,解构单元政策940余项,导入推送企业发展要闻430余条。制作“关于加快慈溪产业高质量发展四十条意见、浙江省降本减负35条、慈溪市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八条意见”“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等11个重要政策专题。疫情期间,全面收集国家、省、宁波、慈溪相关防控、复工复产惠企政策文件,精选我市15条、宁波31条、省9条、国家11条政策制作“慈溪市应对疫情惠企政策汇编(电子书)”,并多渠道精准推送企业,指尖服务提升企业政策知晓度,实现惠企政策“掌上通”。二是应知尽知:线上线下同步推送宣传,线上,每周将活跃期的单元政策通过8718慈溪平台公众号和19个帮企大厅微信群以“下周申报”、单项政策申报文件等形式将最新政策解读、申报通知推送给企业,上半年累计推送228次。在8718慈溪平台公众号开辟“政策帮诊”小工具,对含金量高的单项政策精准“一对一”帮诊,企业只需输入关键字,即可得出是否符合该项政策申报要求。疫情期间,通过帮企大厅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短信点对点等途径,向我市中小微企业及时推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信息500余条;24小时在线“聆听”企业需求,解答企业难题,帮解企业复工指南、政策咨询等2500余条。三是应享尽享:制定2020年慈溪市企业服务系列活动--讲政策、送服务双月活动方案,准备面向各镇(街道、园区)的企业,推进政策“培训、咨询、诊断”三位一体”精准宣讲服务,与企业面对面,现场答疑解惑,今年已开展讲政策送服务线下活动16场,送政策的同时邀请了相关服务机构的专家现场为企业提供财务税务、企业融资、法律咨询、管理咨询、人力资源等特色咨询服务。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优化企业发展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慈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