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95537395H/2020-99854
市市场监管局
主动公开
通知公告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2020-09-07
2020-09-07
面向社会
经查,杨小群等4132人(名单见附件)无正当理由,经催办拒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决定注销当事人已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未缴回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由于无法查找到当事人,特此公告。
本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慈溪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慈溪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二○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