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4299/2021-128210

发布机构:

市发改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发布日期:

2021-01-12

成文日期:

2021-01-12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发改价〔2021〕1号

有效性:

有效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宁波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建住宅小区自来水工程安装配套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2 09:12 信息来源:市发改局

各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各镇自来水厂(站):

现将《宁波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建住宅小区自来水工程安装配套费的通知》(甬发改价格〔2020〕5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本通知自2021年2月1日起执行,在此之前已签订合同(协议)的,仍按原合同(协议)办理。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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