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9013L/2021-00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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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3
2021-01-13
面向社会
新镇委〔2021〕3号
有效
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中心):
镇党委同意《新浦镇人大主席团关于召开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的报告》,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新浦镇人大主席团关于召开新浦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的报告
中共新浦镇委
2021年1月13日
附件
新浦镇人大主席团关于召开新浦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的报告
镇党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规定,经研究,建议于2021年1月23日召开新浦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会议指导思想
本次会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宁波重要讲话精神,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团结动员全镇广大人民,深入实施“三争三拼、六大赶超”行动,努力在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中走前列当标兵,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确保“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为持续高质量推进海韵小镇活力新浦建设而努力奋斗!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镇十六届人大九次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认真总结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审查确定2021年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
二、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查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查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1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报告,确定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
(四)审查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五)审查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六)选举人民政府镇长;
(七)其他事项。
三、会议时间安排
本次会议的时间拟安排在2021年1月23日,会期1天。具体日程安排由镇人大主席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会议组织领导
根据《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八条规定,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镇人大主席团主持。为确保大会顺利召开,成立戎建忠为组长,陆巧浓为副组长,童再科、陆啸峰、吕建军、罗鑫强为组员的大会筹备领导小组,下设秘书组、组织组、宣传组、后勤组和保卫组。
五、列席会议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和以往惯例,下列不是镇人大代表的人员列席会议:
(一)市管干部、各群团组织主要负责人;
(二)各村(居委)党总支书记、镇机关各办(中心)主任、镇级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本镇的慈溪市十七届人大代表;
(四)本镇的市政协委员;
(五)部分老领导、老同志。
六、相关要求
(一)抓好会前视察。围绕相关议题,组织代表开展会前视察调研活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征集好议案、建议,为代表出席会议、审议议题做好准备工作。
(二)注重会议质量。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议通过相关议程,以顺利完成大会的各项议程。要合理安排审议时间,切实提高审议质量。
(三)加强宣传报道。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是全镇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及早制订宣传计划,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为会议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做好疫情防控。要对拟参会人员认真核查,如会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应请假。会场主席台人员会议期间可不戴口罩,其余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建议佩戴口罩。会议期间,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实行“测温+亮码”,体温正常并且健康绿码者方可进入,并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予批转执行。
新浦镇人大主席团
2021年1月8日
新浦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