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气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3 16:04 信息来源:市气象局

慈溪市人民政府: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严格按照《2020年法治慈溪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慈党法办发〔2020〕13号)、《2020年慈溪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慈政发〔2020〕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慈溪气象工作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社会的目标要求,以培育法治精神为核心,以创新工作机制为动力,现将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部署

(一)健全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继续建立健全组织机制,明确全局分工,并按照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慈溪市气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作为年终述职重要内容,提高整体认识。

(二)完善决策机制,规范行政行为。继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对重要决策、行政行为等法律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完善决策方式,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制定本局信息审核制度,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

(三)狠抓队伍建设,深化法治教育。加强人员培训,保持单位在编人员行政执法证持有率100%,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及《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等现行规范的学习培训,重点提高法治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条文学习理解能力,对依法行政工作流程的熟悉程度。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的资质实行“证照分离”,全面实施政务服务“无证明”。实现民生事项100% “一证通办”、审批事项100%网上办、审报材料100%电子化,所有事项实现100%即办。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一网通办”;疫情期间推出审批业务“零跑腿、不见面”办理,有效减少服务窗口人员集聚,降低感染风险。

(二)强化防雷安全监管。开通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绿色通道,实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承诺制。通过防雷信息化平台、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等方式对全市117家易燃易爆企业(其中防雷重点单位62家)进行“互联网+监管”检查和“双随机”全覆盖检查,其中实地检查26家,多部门开展联合检查3次。继续将防雷安全纳入市安委会对镇街道安全考核内容,我局推荐被监管企业两名防雷监管企业的安管员,被评为慈溪市优秀安管员。

(三)开展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目前共有14名兼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100%,据统计,全年开展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34件,行政执法检查13次,行政处罚0次。切实做好对大气探测环境保护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强与慈溪市综合执法局的对接工作,做好对施放低空气球的事后监督工作,年内处理未审批施放气球4起。年内参与行政许可案卷的评查工作,获评良好执法案卷单位。

(四)规范化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截至2020年12月6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发布数68条,通过微信向公众发布13条,较好地满足公众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要求。

(五)积极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根据“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发挥自身优势,开展线上线下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载体宣传法律法规,利用“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12.4”宪法宣传广场活动等,深入学校、社区和乡镇,集中开展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各界的法律意识,为气象防灾减灾等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年内利用全局会议、周二夜学等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开展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活动,使全体干部职工深受警示和教育,使全体执法人员进一步增强法律责任意识。单位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均通过法律知识考试。

今年我局未与外部门签订行政合同,无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类事件发生,也未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年度内未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慈溪市气象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