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7421869759/2021-00818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日期:

2021-01-18

成文日期:

2021-01-18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2020年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计划

今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市农业农村局党委领导下,顺利完成机构改革、职能划定、人员划分,“种植、畜牧、渔政、农机”4条执法线工作有效开展。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概况。今年以来,各项工作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639人次,检查经营单位371家次,抽检样品429批次,检查渔船601艘次,印发各类资料10000余份,收缴违禁渔获物1000余公斤,办理信访件354起,处置道路拖拉机违法行为37起,查扣拖拉机10辆,立案49起(含简易程序),办结54起,共处罚没金144270.6元。

(二)农业投入品与农产品检查。结合“绿剑”春季、夏季等执法行动,开展了各类农业投入品和草莓、葡萄、杨梅、猪尿、猪肝等农产品质量检查。出动执法人员634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51家次,抽检样品429批次(不合格5批次,合格率98.83%)立案17起,办结15起,共处罚没金49387元。

(三)安全生产检查。根据《关于开展秋冬汛渔船安全执法检查的通知》和伏休开捕前检查等有关要求,结合渔业“三战”和伏休管理工作,开展沿海闸口码头、海上渔船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渔船标识、安全设施有效配备、船员持证、渔船“三超”等情况,出动检查人员150人次,检查渔船266艘次,查出隐患8处并整改到位,立案1起,结案1起,共处罚没金2500元。另外,完成渔船更新建造20艘,累计完成更新建造渔船37艘。

(四)渔业资源保护。开展“一打三整治”和“电、毒、炸”专项工作,做好伏休管理工作,强化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并联合市场监管、海事、城管、森林公安等部门多次开展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85人次,开展巡查122次,检查渔船335艘次,检查经营单位20家次,收缴违禁渔获物1000余公斤,清理地笼网100余顶,串网2000余米,清理拆解三无渔船14余艘。立案6起,结案14起(其中8起为去年移交公安案件),共处罚没金82100元。

(五)非洲猪瘟防控生猪调运监管执法“百日行动”行动。加强生猪调运监管,严查动物及动物产品调运,严把饲养源头关、生猪出栏关、流通运输关、运抵接收关。完善调运备案管理介绍推广“牧运通”生猪车辆备案系统,行动期间,成功备案车辆12辆。加强网络信息监管,收集整理未报验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调运推送信息共计624条。落实查证验物机制,严格车辆消毒工作,行动期间,完成车辆消毒共计825车次。

(六)动物卫生监督检查。依托动物诊疗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动物诊疗活动管理,全面排查我市动物诊疗机构,针对其注册执业兽医从业情况、动物诊疗活动情况、医疗废弃物处理情况展开检查;另外,强化对养殖场的防疫条件和调运行为检查。期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单位100余家次,立案22起,结案21起,共处罚没金9383.6元。

(七)拖拉机专项整治。一是完善外省籍拖拉机备案,依照在册备案总数,通过电话回访了解,目前外省籍拖拉机在册备案总数为1448辆,在我市(含庵东)范围内营业的外省籍变型拖拉机共计121辆,报废529辆,离开235辆,未取得联系563辆。二是开展路面执法,严查假牌假证,坚决肃清套牌、克隆车,出动执法人员270余人次,处罚违法行为37起,查扣拖拉机10辆;结合双随机和农机执法检查,发出限期改正告知书800余份,立案3起,结案3起,共处罚没金900元。

(八)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工作。一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持续近两年与广大机手面对面的宣传,讲透报废政策,让广大机手普遍接受变型拖拉机必然提前淘汰的事实,共发送短信7000余条,下达限期报废告知书826份。二是充分政策准备,加强与上级部门和财政的对接,随时掌握报废政策制订进度、需要使用的资金动态、机手申领报废补偿的情况,确保政策实施平稳、资金预算安排有保障;三是重点加强报废拖拉机上路的执法检查,以高压的态势督促拖拉机机手及时报废。目前,注销变型拖拉机338辆,报废69辆,合计淘汰387辆,完成率29.1%,超额完成了宁波市下达的淘汰报废159辆的任务,截至2020年12月底,尚剩余924辆变型拖拉机,21年6月底前全部报废。

(九)人员培训教育。一是加强农资经营人员培训,针对全市农资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个体工商户业主举办“肥药两制”改革专题培训班暨农药实名制销售推进会。二是配合局渔业科做好渔民安全生产培训,共计培训100余渔民。三是组织新入职执法人员参加部、省、市、县各级培训,并开展了1次内部业务培训。

二、明年工作计划

1.继续开展“绿剑”、农产品、“一打三整治”、动物卫生监督、农机等常规执法工作,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数量。

2.长江口禁捕工作。一是对本地渔民进行宣传,禁止渔民进入禁渔区。二是加强外来渔船的监管,防止外来渔船在我市销售禁渔区捕捞的渔获物。三是开展鳗苗专项捕捞的申报和发放。

3.变型拖拉机报废报废工作。进一步加强宣教,坚决完成变型拖拉机清零任务,6月底前完成全部变拖报废,7月底前全部完成提前报废补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