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行政执法统计工作分析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9 09:38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依法依规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现将2020年度行政执法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建设

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于2007年,近年来结合工作需要,制定完善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公平竞争审查等相关制度,在制度上有效保障依法行政工作。并注重制度落实,动员全体工作人员树立制度意识、程序意识,自觉学习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确保工作安排到位、责任明确到位、要求落实到位。

(二)主要行政执法行为

1.行政处罚 :本单位2020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35宗,比去年减少29宗,罚没收入868800元。其中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2、行政许可 :本单位2020年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886宗,予以许可886宗,均比去年减少208件。其中行政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二、存在的问题

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部门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如下问题:一是业务部门执法人员与执法岗位配备结构还不是很合理;二是执法队伍建设还不够深入,需要着力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执法技能;三是法制审核人员法律专业性水平有待提高,需通过多元化的培训教育提高其专业审核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为公正执法提供制度依据。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形式,积极开展建筑、房地产、市政公用等行业的监管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制定集中教育与自学自练相结合的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如通过邀请行业法律专家能手、法律顾问等法律工作者为执法人员讲课,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执法技能为重点,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新进人员参加省行政执法培训及考试,不断增强我局行政执法力量。

(三)进一步划转行政执法职权。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划转行政处罚事项的通告》(甬政告[2020]1号)要求,我局涉及到城市绿化、市政公用、市容环境卫生、房地产业、历史建筑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共119项行政处罚事项需要划转给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已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初步对接,商讨划转阶段的处罚事项操作流程,争取在上半年完成全部交接工作。

(四)加大法制审核监督力度。着力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民主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