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0 15:29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主动出击和协助镇(街道)执法相结合,开展“清秋”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1-12月份,全市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事前行政处罚立案270件,作出事前行政处罚决定279份,事前处罚罚没款金额695万元,案均值2.49万元,移交公安机关治安拘留6人,5万元以上大案12起,事前处罚罚没款金额、案均值均位居宁波各县市(区)第一位。分别被宁波市应急管理局、慈溪市司法局评为执法优秀单位、优秀执法案卷单位,在宁波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执法技能比武中,获得危化执法组第一名和基础执法组第三名的成绩,三位同志囊括第一、二、三等奖。2020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实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双下降”。

一、科学制定年度计划。2020年初,我局按照原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要求,结合慈溪实际,编制了监督检查计划,共确定计划检查企业277家。编制过程中,在拟订初稿后,先报宁波市局法规处审核,后局班子集体讨论后报慈溪市政府审批,再报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备案,并在省政务服务网慈溪市应急管理局端口进行信息公开。

二、委托形成执法全域化。市应急管理局与18个镇(街道)签订执法委托协议书,将单位不足5万元的行政处罚下放至18个镇(街道),实现镇(街道)在属地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上权责一致。

三、提高违法行为代价。推进工贸行业重点整治,组织开展打火机行业、钕铁硼永磁材料生产行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和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开展燃气烘箱(烘道)使用企业安全专项治理“回头看”检查;加强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的监管,督促指导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基本规范要求完成隐患排查整改并试点。疫情下,减少对轻微违法行为的处罚,着重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和多重违法行为,严格合并处罚,特别重视对“类规上”企业的执法检查,覆盖执法盲区。事前处罚案均值由去年的1.67万元提高到2.49万元。

四、构建培训长效机制。完善案卷评查制度和执法评比制度,推动镇(街道)由独立办案到规范办案提升。在全系统定期开展执法系统培训、专业执法能力提升班和执法技能比武。组织执法案卷交叉评查,现场点评,现场排名,直击案卷制作中的实际问题,达到互相学习总结出优秀经验的效果。

五、实现复议诉讼“双下降”。做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事前告知,提前一个月公布执法对象名单,每次检查前执法人员提前电话告知企业检查内容,并下发通知书,减少执法对抗性。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详细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全面告知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违法后果的严重性,使得当事人充分认识到错误,积极配合行政处罚,处罚后按时缴款。事前工作的到位,使得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罚款收缴率达到100%,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严格案件审查及谈话程序,要求每个案件必须经办案人员及法制员两次审核、两次谈话,实现行政执法“零瑕疵”。今年来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通过电视台、慈溪日报、自媒体、短信平台、应急管理体验馆、LED电子屏、宣传横幅等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宣传频率。在《慈溪日报》、市镇两级微信公众号公开曝光典型案例,给企业主敲响警钟;将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作为企业享受各类经济政策的“一票否决”条件,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开展“利剑”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全面运用宁波市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系统,及时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安全生产信用等级为D、C级的企业检查,专项行动期间要实现对D级企业检查全覆盖,立案数不低于监督检查数的20%,处罚均案值不低于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