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85K/2021-01283

发布机构: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信息公示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发布日期:

2021-01-25

成文日期:

2021-01-25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翁建科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

发布日期:2021-01-25 10:59 信息来源: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申请执行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宁波市柳汀街545号

被执行人:翁建科

经营地址:慈溪市横河镇石堰村高能养殖场内

请求事项(包括法律依据):

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和理由:                             

对被执行人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已于2020年6月19日依法对被执行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该案的甬环慈罚字〔2020〕4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已于2020年7月6日送达被执行人。

迄今,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起诉,又未全部履行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特向你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内容为:

罚款贰拾万零壹佰元及加处罚款贰拾万零壹佰元。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