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紧紧围绕上级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凝心聚力,求真务实,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依法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0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相关数据
(一)行政处罚案件数据。2020年以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局)共办理一般案件3498件,其中市容环卫类1309件,城乡规划类80件,工商行政类1725件,市政设施类265件,环境保护类83件,公用事业类9件,城市绿化类25件,气象类2件;结案3433件,其中市容环卫类1328件,城乡规划类48件,工商行政类1709件,市政设施类259件,环境保护类73件,公用事业类5件,城市绿化类11件;简易程序案件共办理838件,办结598件。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数量居宁波县市区前列。
(二)行政许可案件数据。2020年全年共受理行政许可案件1271件,办结1271件,其中市容环卫类316件,市政施设类955件。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数据。2020年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起,2起均当事人撤诉;无行政复议案件。圆满完成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的目标。
二、行政处罚相关做法
(一)完善制度建设,夯实执法工作基础。根据上级机关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新要求新任务新部署,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完善,扎实推进三项制度落地执行。2020年初,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执法办案工作实际情况,健全更新科学合理的“三项制度”体系,加强执法信息管理,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法制审核流程规范有序,不断提升该局依法行政水平。
(二)突出重点工作,推进执法工作落实。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新划转事项实施工作。2020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9月底,宁波市政府下发了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划转行政处罚事项的通告。《统一目录》主要涉及20个方面,300项行政处罚事项;下一步,宁波市还将出台《扩展目录》。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执法事项梳理、执法事项划转工作方案草拟等工作,并积极与事项主管部门对接,进一步理顺关系。
(三)创新工作措施,强化执法工作规范。2020年7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发了《关于建立完善疑难复杂案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的通知》(慈综执〔2020〕28号)文件,引入“模拟法庭”机制开展疑难复杂案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文件就该机制的适用案件范围、审查的主要内容、审查的流程等事项一一作出规定。同时,为保障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该局专门设置了一间“模拟法庭”房间,组建了由6名业务骨干组成的局疑难复杂案件合法性审查专家组。这为该局执法人员提供了一个“案件事实越辩越明”的平台,使队员能够从正反两个角度斟酌案件细节,进一步打磨办案思路,有效降低被诉或败诉风险点,从而确保“双下降”的实现。
(四)强化学习培训,提升执法工作水平。为达到良好的学习效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全方位多途径开展学习培训。落实法制员队伍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学习培训,集中对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疑难案件的研讨,加强法制员个人法律素养,提高法制员案件办理指导、审查及执法疑难问题解答的能力。组织落实季度法律法规考试,该局从2015年开始开展季度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全局50周岁以下的执法队员均需参加集中的闭卷考试,以达到“以考促学”目的,提升全局业务水平。同时,今年8月份,该局还邀请行政争议发案量、败诉率“双下降”普法讲师团成员浙江上林律师事务所郎慈甬律师为全体机关干部开展了一次“双下降”专题学习讲座。
三、行政许可相关情况
根据省“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和省建设厅相关通知,推进部分事项审批采用告知承诺制。2020年市政设施类中的“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试行告知承诺制,2020年12月31日止,共受理并办结446件。按照省建设厅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梳理,截至2020年12月底,许可事项调整至16项,均列入“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内,同时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与省统一。并在数字化转型大环境下,全力推进数据共享系统利用,减少纸质材料的提交,转由数据跑腿。
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月26日